建国初期,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被废除,这得益于什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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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
1952年土地改革完成,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被废除,三亿多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获得了土地,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1952年春底,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我国大陆普遍实行了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使全国3亿多农民无偿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而且不必每年再向地主缴纳约3000万吨以上粮食的地租。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指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制度。地主阶级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对使用土地的农民通过榨取地租、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农民阶级。
在不同时期,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也不尽相同。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到战国时期,正式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包含有三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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