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38条规定,我是否可以马上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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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区别对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第一至六小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最后陈述部份特别注明了几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
因此可以看出还是有区别的,如果企业没有强迫劳动或者说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况(即粗体部份)。解除劳动合同还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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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期限之日起,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离职,然后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索赔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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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第38条的任何一条规定,作为职工都可以马上离职。
因为这条规定里面都是企业违反了公平公正而且存在欺诈的行为。所以作为员工是可以紧急避险的。
因为这条规定里面都是企业违反了公平公正而且存在欺诈的行为。所以作为员工是可以紧急避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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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然是可以马上离职了。
因为第38条规定的就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以及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这些个情况下,员工都可以随时的离开这家企业。
因为第38条规定的就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以及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这些个情况下,员工都可以随时的离开这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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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问题,那你当然还是要提前申请辞职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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