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版中国药典从哪一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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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一九七七年版,于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1977年版药典仍分一、二两部,一部收载中草药材(包括少数民族药材)、中草药提取物、植物油脂以及一些单味药材制剂等882种,成方制剂(包括少数民族成方)270种,共1152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生化药品、抗生素、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及各类制剂773种,两部共收载药品1925种。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同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医药局召集在京有关医药专家研讨编纂药典问题。
1950年1月,卫生部委派药学专家孟目的教授负责组建“中国药典编篡委员会”,筹划编制新中国药典。同年4月,在上海召开药典工作座谈会,讨论新药典的收载品种原则和建议收载的品种。同年7月,在北京又召开北京、天津的医药专家座谈会,进一步确定新药典收载的品种草案。随后,卫生部聘请药典委员49人,分设名词、化学药、制剂、植物药、生物制品、动物药、药理、剂量8个小组,另聘请通讯委员49人,正式成立了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篡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干事会,拟定药典中有关名词和术语,起草标准草案,分请委员审查。
1951年4月,在北京举行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药典的名称、收载品种、专用名词的统一、度量衡问题以及格式排列等作出决定;药品拉丁名由干事会进一步征求意见后确定。干事会根据大会讨论意见,对药典草案进行修订和技术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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