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育种”和“杂交育种”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选择育种性质:利用的是品种在繁殖过程中的自然变异作为选择工作的原始材料。
2、杂交育种性质:将父母本杂交,形成不同的遗传多样性,再通过对杂交后代的筛选,获得具有父母本优良性状,且不带有父母本中不良性状的新品种的育种方法。
二、原理不同
1、选择育种原理:由遗传的分离定律和自由组合定律,可以得知,同一属的植物相互授粉时发生染色体重组。此外,在染色体重组过程中还会发生片段替换、错位和丢失,这将导致下一代个体的许多性状变异。
此外,环境的快速变化也会影响植物本身的遗传物质组成,如化学物质、射线等,从而导致育种中可用的遗传变异。
2、杂交育种原理:杂交育种可以结合亲本控制的不同性状的优良性状,或积累亲本控制的同一性状的不同微效基因。杂交改变了生物体的遗传组成,不会产生新的基因。增加遗传多样性,即不同基因组合的数量,从而产生新的优良性状。
扩展资料:
杂交育种为培育家畜新品种的主要途径。通过对优良性状的品种、品系和个体的选择,可以产生符合育种要求的杂交组合。
不同植物在育种时要考虑植物的实际用途,例如在花卉育种中要考虑形态的变异,如株型紧凑与否、花色、整齐度、观赏时期、花型等;当然生理特性也有变异,如抗寒花卉的耐热性、热带花卉的抗寒性、主要病害的抗性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选择育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杂交育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