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传翻唱歌曲算侵权吗?
在中国目前的版权法和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若上传了翻唱歌曲用于盈利,则属于侵权范畴,若不是用于盈利,则不属于侵权范畴。
1.盈利范围这里的盈利范围非常广泛,也需要从很多方面来理解,也存在很多外界因素产生影响。比如说,在同一个平台上传同一首歌曲,如果仅是人们作为兴趣爱好而上传该翻唱歌曲,供大家欣赏学习,则不属于侵权范畴。而该平台签约的视频主播或者声音主播翻唱这首歌曲,由于对其自身产生了实际的收益,带来了收入,则属于侵权范围之内。再例如,同一个人在不同场景唱这首歌,第一个场景是作为爱好者在KTV内翻唱这首歌曲,则不算侵权,而如果该人的工作是在酒吧,唱这首歌收到了工资以及小费,则构成侵权。
2.翻唱场地在生活中还存在一种情形,如果本人翻唱该歌曲,不是用于牟利,仅仅是用于娱乐,但在唱的时候被人拍了下来,放在网上造成的广泛的流传,从而造成了实际盈利,那么也必须支付版权费。其次,本人不算造成了侵权,二是该上传者造成了实际名义上的侵权,将会对其进行处罚。所以这里还对侵权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即实际受益人,则是作为主要侵权人,承担主要侵权责任。
3.翻唱者对于翻唱者,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该条规则也是建立在盈利的目的上,举例说明,当某位歌手翻唱其他歌手的歌,虽然在当时没有造成明确的收益,但是在某种方面来说,其实也算是对自己进行一种宣传,而这种宣传实际上也会造成名义收入,对原唱造成了行为上的侵权,故也算是产生了盈利,所以当然也算是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