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业务特点是 ( )
特点是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
中央银行职能范围:
1、代理国家财政金库,执行国家预算出纳业务,代理政府发行和销售政府债券,并办理还本付息事宜;作为政府的金融代理人,代办有关金融业务,如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等;根据政府需要,通过贷款或者购买政府债券的方式为政府筹措资金。
2、代表政府参加有关国际金融活动和为政府充当金融政策顾问。为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的主要内容,为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保管准备金;为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债务关系办理转账结算和提供清算服务。
3、当商业银行、金融机构需要资金或者资金周转困难时,对其提供贷款或者信用,以及其他形式的融资服务。
扩展资料:
中央银行监督职能:
1、制定有关的金融政策、法规,作为金融活动的准则和中央银行进行监管的依据和手段。依法对各类金融机构的设置统筹规划,审查批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设立、业务范围和其他重要事项。
2、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信贷、资金、外汇、黄金、证券等金融市场,包括利率、汇率。监督检查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清偿能力,资产负债结构准备金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业务特点是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
中央银行的主要业务有:货币发行、集中存款准备金、贷款、再贴现、证券、黄金占款和外汇占款、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的划拨清算和资金转移的业务等。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央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