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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退保金额计算分为以下两种:
1、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退回投保人所交全部保费,仅扣除10-15元的工本费;
2、犹豫期外退保:保险公司仅退保当前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与所交保费、缴费年限等因素有关,参考公式:
现金价值=保费*65%*(1-m/n),m为已生效的天数,n为保险期间天数,实际以保险合同中的现金价值表为准。
拓展资料:
现金价值是保险术语,指人寿保险单的退保金数额。
功能
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现金价值有以下三种功能:
1、投保人退保。退保金按照现金价值领取。如果有保单贷款、自动垫缴等,退保时保险公司将从现金价值中先行扣除欠款和利息。
2、保单贷款。一般具备保单贷款功能的保险单,允许投保人贷款的最高额度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大多数保单规定,投保人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80%,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3、分红。在分红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每年享有的分红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保险公司分红不是按照全部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的比例分红的,而是现金价值。如果业务人员没有跟投保人讲解清楚,往往在次年分红时引起纠纷。
退还
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1、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退回投保人所交全部保费,仅扣除10-15元的工本费;
2、犹豫期外退保:保险公司仅退保当前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与所交保费、缴费年限等因素有关,参考公式:
现金价值=保费*65%*(1-m/n),m为已生效的天数,n为保险期间天数,实际以保险合同中的现金价值表为准。
拓展资料:
现金价值是保险术语,指人寿保险单的退保金数额。
功能
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现金价值有以下三种功能:
1、投保人退保。退保金按照现金价值领取。如果有保单贷款、自动垫缴等,退保时保险公司将从现金价值中先行扣除欠款和利息。
2、保单贷款。一般具备保单贷款功能的保险单,允许投保人贷款的最高额度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大多数保单规定,投保人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80%,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3、分红。在分红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每年享有的分红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保险公司分红不是按照全部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的比例分红的,而是现金价值。如果业务人员没有跟投保人讲解清楚,往往在次年分红时引起纠纷。
退还
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1、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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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价值是退保时客户可以拿的钱,是对应年度的,不需要乘8或累加。
有的公司的现金价值表是给你换算好的,即你的这份保单对应年度退保该拿多少钱,不需要再做计算。
有的公司是给出千元(或万元)保额的现金价值,需要你根据你所保的保险金额换算(在表头应该有注明)。
你的这份估计是要换算的,一般不会有交1万,只能退900这么离谱的。
你也可以拨打客服电话咨询
扩展资料:
寿险公司之所以要进行解约扣除而不是将全部提存的责任准备金退给被保险人,是鉴于以下几个原因:
(1)死亡逆选择增加。因为体弱者一般不会提出中途解约,而大量身体健康者解约后,势必使被保险人的平均死亡率提高。
(2)影响资金运用,减少公司投入。由于中途解约,寿险公司必须抽出一定数量的金额及时支付给解约者,致使公司损失一部分投资利息。
(3)附加费用需要摊还。签发保单的第一年超额费用因被保险人中途退保、解约而停止缴付费用,使一部分附加保费无法收回。
(4)办理解约手续需要支付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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