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疏散指示灯是否要常亮,哪里有这样的规范
不需要常亮,消防疏散指示灯,适用于消防应急照明,是消防应急中最为普遍的一种照明工具,应急时间长,高亮度具有断电自动应急功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包括事故应急照明、疏散出口标志及指示灯,是在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后,引导被困人员疏散或展开灭火救援行动而设置的。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6章第2节规定:
1、消防应急灯和安全疏散指示灯必须备有两个电源,即正常电源和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备用电源一般由自备发电和蓄电池供给,如采用蓄电池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小于200min。
2、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不应低于0.5lx,使之充分地照亮走道、楼梯及其他疏散路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以及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部位,亦须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宜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灯应设玻璃和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4、疏散楼梯间应用明显标志标明所在部位和层数,使楼内人员及时了解自身所处的位置,以利于安全疏散。
扩展资料:
消防疏散指示灯功能特点:
1、采用优质铝材、金属喷塑,超薄设计,外形新颖美观消防应急指示灯。
2、采用优质超高亮LED发光,表面亮度≧15cd/㎡,均匀、柔和、穿透力强。
3、应急转换时间≤0.2S,具有完善的过充、过放电保护功能。
4、选用顶级免维护镍镉电池组,应急时间≧90min。
5、为了确保应急时间足够长,使用前请必须充电>24h。
6、选用顶级芯片,开关晶体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疏散指示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出口指示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2011-04-07
1.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备用照明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s;2)疏散照明不应大于5s。
2.除在假日、夜间无人工作而仅由值班或警卫人员负责管理外,疏散照明平时宜处于点亮状态。 当采用蓄电池作为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时,在非点亮状态下,不得中断蓄电池的充电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