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法规定,在校学生的权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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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学生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2、学生的人身权。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 需要指出的是,学生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还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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