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2021年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1、拆迁人: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征地拆迁管理服务中心2、拆迁范围:经批准的柴桥街道方家桥东侧地块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有调产安置、货币安置、调产货币组合安置、迁建安置四种方式任选一种。具体补偿安置标准按《柴桥街道方家桥东侧地块项目房屋拆迁实施方案》(仑拆方案[2020]06号)执行。4、搬迁期限:30天(起始日期为2021年1月20日),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北仑区人民政府申请裁决。5、拆迁当事人对上述房屋拆迁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告仑自然资规征拆》规定:1、拆迁人: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征地拆迁管理服务中心2、拆迁范围:经批准的柴桥街道方家桥东侧地块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有调产安置、货币安置、调产货币组合安置、迁建安置四种方式任选一种。具体补偿安置标准按《柴桥街道方家桥东侧地块项目房屋拆迁实施方案》(仑拆方案[2020]06号)执行。4、搬迁期限:30天(起始日期为2021年1月20日),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向北仑区人民政府申请裁决。5、拆迁当事人对上述房屋拆迁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