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1年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与广东省近五年养老金调整情况进行比较,主要有三个特点。总体调整水平为“降””降“”降“。
1.调整时间提前近一个月。去年,广东省发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消息的时间是在7月6日,今年,则在6月23日就公布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比去年发布调整时间提前半个多月。
2.定额调整水平有所降低。2021年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定额增加45元,为近五年最低水平,比去年定额调整水平降低了15元。
3.养老金挂钩调整“一平一降”。2017年以来,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一直保持一个调整水平,2021年仍实行了,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2021年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进行了大的调整,降低调整水平,比2020年降低0.4%,为近五年最低点,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的降低,也是符合今年大的方向,有利于养老金水平高低差距的控制,避免养老金水平调整拉大新的差距。
4.倾斜调整水平降低幅度较大 。高龄倾斜调整在2019年、2020年细化高龄年龄段后,倾斜的调整水平实现了新的突破。2021年,高龄倾斜调整实行了新的高龄年龄段的划分,由原来的六个高龄年龄段,改为今年四个高龄年龄段进行调整,调整水平大幅度降低,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年龄段分别增加30元、50元、100元、300元,与去年调整水平相比降低一半还多。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3号) 第三条 调整办法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定额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上,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实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分别实行挂钩调整:
1.按基本养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1.8%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2.按缴费年限长短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退休的高龄人员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转干部分别实行倾斜调整增加:
1.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办法进行倾斜调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300。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