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教育局小学招生报名条件
法律分析:想在德城区小学报名,需要满足四项要求:第一个要求,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德城区户籍并长期实际居住。第二个要求,适龄儿童报名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且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第三个要求,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房。第四个要求,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者,其子女可报名回迁地所属学区学校。因故不能到回迁地学校就读的,凭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德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小学招生 1、报名条件:(1)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德城区户籍并长期实际居住。(2)适龄儿童报名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且符合“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3)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性质的用房及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新建住房,均不作为入学条件。每套住房(包括租住房屋)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其学区内的小学就学(多胞胎和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直系亲属多人共有房屋产权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超过50%(不含)。购置二手房,须持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规定过户登记时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完税证明,适龄儿童才可在相应学区内学校报名。(4)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者,其子女可报名回迁地所属学区学校。因故不能到回迁地学校就读的,凭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