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发票怎么开具
法律分析: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 (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农业免税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1.增加需要收购的农产品商品编码。 农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在开具收购发票的时候也是免税开具。 2.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处选择“收购发票填开”。 如果此处没有“收购发票填开”项目,则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