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冠疫苗接种规定
法律分析:一、疫苗种类
12-17周岁人群接种新冠疫苗品种为 “国药中生北京所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和“科兴中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我国已完成灭活新冠疫苗3-17周岁的三期临床实验,表明疫苗是安全可靠、有效的。接种后抗体水平、保护效力和18岁以上成年人无差别。
二、接种原则
本次接种疫苗均为免费,按照“应种尽种、知情自愿、安全有序”的原则有序开展。
三、接种安排
按照国家及陕西省下半年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分两个阶段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完成时限为9月30日。接种时间安排如下:
1、15-17岁人群。7月23日起,启动15-17岁人群接种, 8月底前完成全程两剂次接种。
2、8月份启动12-14岁人群接种。 9月底前完成全程两剂次接种。
四、接种地点
就近到现居住地所在的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指定接种单位或临时接种点进行接种。(注:请各位家长等待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的具体通知。)
五、接种建议
目前很多地方都采取了“大手拉小手”的新冠疫苗接种形式,在开展未成年新冠疫苗接种的同时,也呼吁尚未接种的家长能够带头响应号召,主动登记接种,为孩子树立榜样。
六、注意事项
1、《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规定了接种禁忌通常的五种情形,包括:一是对新冠病毒疫苗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过敏的。二是既往接种疫苗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的。三是患有未控制的严重神经系统疾病的。四是正在发热者或者患急性疾病的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五是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具体是否能接种由预检医生现场判断。
2、接种过程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并现场签字确认,请家长朋友们提前安排。
3、接种前需对孩子的身体健康进行评估,积极响应号召的前提是要确保孩子身体条件符合接种要求。
4、接种登记时需出具监护人及孩子身份证,请家长朋友们提前准备。
同时为了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按照时间要求持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家长朋友应为孩子做好榜样。
法律依据:《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
(一)适用对象。
18周岁及以上人群。
(二)接种剂次和间隔。
1.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
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2.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接种1剂。
3.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三)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
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