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如下:1、根据有关规定,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成熟的县区或市属学校可放宽至六岁半。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房屋产权证及预防接种证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 3、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漯河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居住地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交:(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2)
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所在单位的务工合同、暂住地相关材料);(3)流出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学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