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公司解散是否需要赔偿?
试用期内公司的解散,意味着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要向试用期内的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通常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为3到6个月,不会超过6个月,所以公司要支付员工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试用期是指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考核劳动者是否合格,劳动者也考核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这是双方的双向选择。分析:试用期内,如果公司解散,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员工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工作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的定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中只约定试用期的,不成立试用期,此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可以规定最短期限的有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的长短细化试用期。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员工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