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入境政策
法律分析:1.禁止外国籍旅客入境印尼或在印尼过境转机,但持有以下证件之一的外国旅客可以入境:
(1)持有APEC卡
(2)持有有效的有限停留许可( Limited stay permit) 或永久居留许可(Permanent residence permit)。
(3)持有任何类型(如外交签证、停留签、工作签、访问签等等)的有效签证。访问签证必须持有回程机票。
(4)电子签证号码以字母DN结尾的禁止入境印尼。
(5)航空公司机组人员(必须持有疫苗证书及72小时内在始发国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6)过去14天曾在印度入境或转机的非印尼籍旅客,一律不准入境印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条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 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