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算国家公职人员吗
法律分析:辅警不是公务员。 辅警的全称是: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以及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辅警不是公务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以及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相关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管理,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辅警队伍是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及管理的队伍,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共安全,功能和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被赋予基本的执法权,辅警会配备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市民,采用合同制的形式使辅警成为一种新的职业。
关于辅警法律地位的立法尚属空白,由于辅警不属于公务员、事业编、行政附属编等“正式工”序列,常常被定义为“临时工”,虽穿着类似的制服,但协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滞后,极大地影响了公安队伍在群众心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