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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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陕西省新农合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门诊报销比在50%-70%,住院报销比在50%-80%。
法律依据:《陕西省医保局关于统一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第四条 (一)住院:技术级别为三级(含三特)的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不低于50%,以及不高于80%;不同技术级别医疗支付比例要拉开差距,差距保持在10个百分点左右。(二)门诊:支付比例技术设置级别为一级的医疗机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不低于5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不低于60%,均不得高于70%;最高支付限额控制在合理空间,与现行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政策保持相对连续稳定,并做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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