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大地震是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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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大地震是1920年。
海原地震是我国目前唯一震中烈度达到最高12度的地震,也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高烈度地震。震波绕地球两圈,余震三年不绝,史称“环球大地震”。
据当地地方志记载,海原大地震发生时,当地山崩地裂,房屋倒塌,一切荡然无存,震中地区“状如车惊马奔,轰声震耳,房倒屋塌,土雾弥天”,物品“如人乱掷”。
海原地震的滑坡数量多,规模大。海原、固原和西吉县滑坡数量大到无法统计的地步。在西吉南夏大路至兴平间65平方公里内,滑坡面积竟达31平方公里。滑坡堵塞河道,形成众多的串珠状堰塞湖。这些自然灾害造成的湖泊,成为黄土高原上独特的地震地貌景观。
名称由来:
“海原大地震”并不是最初的命名,早期因未找准震中,便因地震重灾区在六盘山区、而海原县当时又归甘肃省管辖(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时,才与邻近几县划归宁夏),所以有人就笼统地称之为“甘肃大地震”或“六盘山大地震”。
1958年,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专家通过考察,最终确定震中在海原县境内的甘盐池与西安州之间,还被称为甘肃海原地震。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海原县划入宁夏,这才最终定名为“宁夏海原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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