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的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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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数额固定、用于零星支出的小额现金。根据我国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之间的结算款项应通过银行统一办理,禁止用现金结算。但每一元都通用银行结算显然是不现实的。为方便零星开支,为企业各部门设立备用金制度。
备用金金额固定,实行先领后报,用后实报实销,同时按实际支出数足备用金,这种方法也称为定额预付法。在我国会计核算中,备用金一般作为其他应收款,而不作为现金。
现金的适用范围,具体如下:
1、支付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
2、支付职工的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各种劳保、福利,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3、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4、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5、支付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经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库存现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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