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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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意义很好找,历史书和网上有很多。下面是从几个网站上精心挑选的一些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伟大意义的。
1。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各阶段经验教训的总积累,标志着近代中国反帝反封建斗争的最后胜利。这是100多年来中国历史的一个具有伟大意义的里程碑,也是中华五千年历史中一个伟大的里程碑。它结束了鸦片战争以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中止了中国可能走向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发展趋势,结束了极少数压迫者、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结束了国家四分五裂、征战不已和人民生活贫困、生灵涂炭的局面。中国人第一次看到一个独立、统一、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屹立于世界。
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新纪元
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国家的空前统一,这在旧中国是不可想象的。
1949年10月,在中华大地上诞生了一个空前统一的人民共和国。
1997年7月1日香港从英国管辖下回归祖国怀抱,1999年12月20日澳门从葡萄牙管辖下回归祖国怀抱,洗去了近代以来不平等条约加诸中国的最后的耻辱。金瓯完璧,领土主权的完整实现了。这在旧中国是不能解决的,甚至是不可想象的。
新中国的成立,奠定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长远意义。
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是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央人民政府立即实施没收官僚资本为人民的国家所有,1949年年底基本完成。对于在华的1300多家外国资本企业,没有采取直接没收的政策,而是首先废除了外国资本企业依据不平等条约所享有的经济特权,然后通过监督和管制、收购、征购等办法,妥善处理外国在华企业。到1952年底,基本上清理了帝国主义在华的经济势力。新中国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强大的国营经济。国营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它形成了人民共和国的物质基础,成为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为了发展经济,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
完成土地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成就。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指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地主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不破除地主土地所有制,不实行“耕者有其田”,民主革命的任务就不能完成,民主革命的下一步任务——实现社会主义也难以完成。到1952年底,全国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这是民主革命取得最后胜利的重要标志。由于土地改革的完成,农民成为新生的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支持力量,也为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作了很好的铺垫。
新中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国现代化的新契机。我们看到,从1840年到1949年,中国的现代化屡遭挫折失败、屡次失去发展机遇。现代工业只是星星点点地分布在若干城市,工业产值只占国民经济总产值很小的比例,中国仍然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中国真正走上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并且改变中国传统农业国家的地位,是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历史已经证明,中国的现代化是在1949年以后大规模开启的。1978年以后,中国现代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了。
新中国的成立,确立了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使中国迈入长治久安的历史时期,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了可靠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一向追求在中国建立民主政治,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反对法西斯专政的政治制度,在江西苏区建立苏维埃共和国、试行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制度,在陕甘宁边区实行各革命阶级联合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治制度,开始摸索能够体现绝大多数人民意愿的民主制度。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表明,参加政协会议的各革命阶级和党派接受了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国方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致同意,以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这就是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所说的“国体”。至于政体即政权机关,《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会议的决议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意志。1954年,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了中央政府即国务院,任命了国务院组成人员,依法完成了《共同纲领》提出的政权机关的组成。1954年宪法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基础。这部宪法在1978年后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多次讨论修订,但这个政治制度的基础被反复申明和强调。国家的权力运行模式经过多次改革并且至今还在改革中,但是最基本、最核心的东西并未动摇。在旧中国毫无政治地位的广大工农大众第一次成为了国家的主人,他们的代表加入了各级政权机关,也成为各级人民代表构成中的主要成分。在政治制度的设计中,人民第一次成为国家的主人,这在中国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
新中国的国家权力构成和政权组成模式,是中国有史以来最能反映民意的模式、最民主的模式、最能集中绝大多数人民意志的模式。这个模式,无论在封建社会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都是不可能出现的。从此,中国的历史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
新中国的成立,极大地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这在近代中国历史上是不可能实现的。
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主权少到不能再少,根本谈不上国际地位。抗日战争取得胜利,中国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作出了重大贡献,战后成为联合国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但是,那时的中国还是在帝国主义的东方链条上,美帝国主义还在通过条约控制着中国,还在直接干涉中国内政,支持国民党打内战。中国仍然是一个没有实力支撑的弱国,不但在战后处理欧洲问题时没有发言权,甚至内政问题还被提到联合国的会议上加以讨论。新中国的成立,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也就是摆脱了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冲破了帝国主义的东方战线,大大改变了世界的政治地图,鼓舞并支持了全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具有伟大的国际意义。
新中国有明确的外交政策:“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卖国条约的继续存在,取消一切帝国主义在中国开办的宣传机关,立即统制对外贸易,改革海关制度”,收回驻军权和内河航行权。这一外交政策,清楚地体现了一个负责任的独立的主权国家的本质特点。只要同意上述外交政策,按照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原则,新中国可以与任何国家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对于与资本主义各国建立外交关系,要求“各国无条件承认中国,废除旧约,重订新约” 。这就叫做“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在这个原则之下,到1950年10月,就有25个国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有17个国家与新中国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通过有步骤地彻底清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控制权,包括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控制权,中国人、中国这个国家就在世界面前站起来了,中国作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的国际地位就确定了。这是整个中国近代史上所有志士仁人所梦寐以求的,“是一百多年来旧中国的政府所没有做到的”。
新中国的成立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最重大的政治事件,对国际局势和世界人民斗争的发展具有深刻的久远的影响” 。新中国刚一成立,就通知联合国秘书长,不承认国民党政府派驻联合国的外交代表,并且出席日内瓦会议、万隆会议,提出中国的主张,发出独立主权国家的声音。此后,中国在国际社会一贯强调独立自主和平外交,强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强调国家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反对帝国主义霸权政治,主张多极政治,主张发达国家要支持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主张对话反对战争,等等。这些都充分展示了新中国的国际关系理念,对构建和谐国际关系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1。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各阶段经验教训的总积累,标志着近代中国反帝反封建斗争的最后胜利。这是100多年来中国历史的一个具有伟大意义的里程碑,也是中华五千年历史中一个伟大的里程碑。它结束了鸦片战争以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中止了中国可能走向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发展趋势,结束了极少数压迫者、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结束了国家四分五裂、征战不已和人民生活贫困、生灵涂炭的局面。中国人第一次看到一个独立、统一、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屹立于世界。
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新纪元
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国家的空前统一,这在旧中国是不可想象的。
1949年10月,在中华大地上诞生了一个空前统一的人民共和国。
1997年7月1日香港从英国管辖下回归祖国怀抱,1999年12月20日澳门从葡萄牙管辖下回归祖国怀抱,洗去了近代以来不平等条约加诸中国的最后的耻辱。金瓯完璧,领土主权的完整实现了。这在旧中国是不能解决的,甚至是不可想象的。
新中国的成立,奠定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长远意义。
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是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新中国成立伊始,中央人民政府立即实施没收官僚资本为人民的国家所有,1949年年底基本完成。对于在华的1300多家外国资本企业,没有采取直接没收的政策,而是首先废除了外国资本企业依据不平等条约所享有的经济特权,然后通过监督和管制、收购、征购等办法,妥善处理外国在华企业。到1952年底,基本上清理了帝国主义在华的经济势力。新中国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强大的国营经济。国营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它形成了人民共和国的物质基础,成为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为了发展经济,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
完成土地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成就。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指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地主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不破除地主土地所有制,不实行“耕者有其田”,民主革命的任务就不能完成,民主革命的下一步任务——实现社会主义也难以完成。到1952年底,全国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这是民主革命取得最后胜利的重要标志。由于土地改革的完成,农民成为新生的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支持力量,也为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作了很好的铺垫。
新中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国现代化的新契机。我们看到,从1840年到1949年,中国的现代化屡遭挫折失败、屡次失去发展机遇。现代工业只是星星点点地分布在若干城市,工业产值只占国民经济总产值很小的比例,中国仍然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中国真正走上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并且改变中国传统农业国家的地位,是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历史已经证明,中国的现代化是在1949年以后大规模开启的。1978年以后,中国现代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了。
新中国的成立,确立了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使中国迈入长治久安的历史时期,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有了可靠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一向追求在中国建立民主政治,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反对法西斯专政的政治制度,在江西苏区建立苏维埃共和国、试行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制度,在陕甘宁边区实行各革命阶级联合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治制度,开始摸索能够体现绝大多数人民意愿的民主制度。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表明,参加政协会议的各革命阶级和党派接受了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国方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致同意,以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这就是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所说的“国体”。至于政体即政权机关,《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会议的决议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意志。1954年,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了中央政府即国务院,任命了国务院组成人员,依法完成了《共同纲领》提出的政权机关的组成。1954年宪法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基础。这部宪法在1978年后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多次讨论修订,但这个政治制度的基础被反复申明和强调。国家的权力运行模式经过多次改革并且至今还在改革中,但是最基本、最核心的东西并未动摇。在旧中国毫无政治地位的广大工农大众第一次成为了国家的主人,他们的代表加入了各级政权机关,也成为各级人民代表构成中的主要成分。在政治制度的设计中,人民第一次成为国家的主人,这在中国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
新中国的国家权力构成和政权组成模式,是中国有史以来最能反映民意的模式、最民主的模式、最能集中绝大多数人民意志的模式。这个模式,无论在封建社会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都是不可能出现的。从此,中国的历史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
新中国的成立,极大地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这在近代中国历史上是不可能实现的。
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主权少到不能再少,根本谈不上国际地位。抗日战争取得胜利,中国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作出了重大贡献,战后成为联合国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但是,那时的中国还是在帝国主义的东方链条上,美帝国主义还在通过条约控制着中国,还在直接干涉中国内政,支持国民党打内战。中国仍然是一个没有实力支撑的弱国,不但在战后处理欧洲问题时没有发言权,甚至内政问题还被提到联合国的会议上加以讨论。新中国的成立,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也就是摆脱了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冲破了帝国主义的东方战线,大大改变了世界的政治地图,鼓舞并支持了全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具有伟大的国际意义。
新中国有明确的外交政策:“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卖国条约的继续存在,取消一切帝国主义在中国开办的宣传机关,立即统制对外贸易,改革海关制度”,收回驻军权和内河航行权。这一外交政策,清楚地体现了一个负责任的独立的主权国家的本质特点。只要同意上述外交政策,按照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原则,新中国可以与任何国家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对于与资本主义各国建立外交关系,要求“各国无条件承认中国,废除旧约,重订新约” 。这就叫做“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在这个原则之下,到1950年10月,就有25个国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有17个国家与新中国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通过有步骤地彻底清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控制权,包括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控制权,中国人、中国这个国家就在世界面前站起来了,中国作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的国际地位就确定了。这是整个中国近代史上所有志士仁人所梦寐以求的,“是一百多年来旧中国的政府所没有做到的”。
新中国的成立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最重大的政治事件,对国际局势和世界人民斗争的发展具有深刻的久远的影响” 。新中国刚一成立,就通知联合国秘书长,不承认国民党政府派驻联合国的外交代表,并且出席日内瓦会议、万隆会议,提出中国的主张,发出独立主权国家的声音。此后,中国在国际社会一贯强调独立自主和平外交,强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强调国家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反对帝国主义霸权政治,主张多极政治,主张发达国家要支持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主张对话反对战争,等等。这些都充分展示了新中国的国际关系理念,对构建和谐国际关系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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