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孝道的文章:孝行天下
孝,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汉字。中国古代最早的辞典《尔雅》解释:善事父母为孝;贾谊《新书》称:子爱利亲谓之孝;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孝乃善事父母者,从老、从子,子承老也。可见,孝字包含了子女与父母、老者与少者的关系,而孝是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一种情状。这是中国古代社会普遍存在的伦理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文明历来崇尚孝道,有了“孝”,家庭亲情才得以维系,民族精神才得以凝聚,社会历史才得以促进,道德风气才得以盛行。正是因为“孝亲敬老”“百善孝为先”的传统几千年来代代相传,“孝道”才贯穿于中国的历史,孝,方大行于天下。
“孝”是以道德为基础的。道德,是一个人不悖常理,不违人性,顺乎自然、社会和人类客观规律的行为准则,是人文精神的一种传播。人有道德,方知自省,方知敬畏,方知感恩,方知廉耻;方能承其亲、尊其长、爱其友、顺其情;方能推及一切皆加礼敬、善待与亲近,从而化育众生,使得事态更顺意,生活更舒心,人民更友爱,社会更和谐。
“孝”是以行为为核心的。孔子曰:人之行,莫大于孝。人是有思想、有感情的高级动物,人的行为承载着人的意志。孝需要人支配自己的行为去实践、去完成。行为是孝义显现的载体,是核心。元代郭居敬编录的《二十四孝》故事,就是记载中国历史24个孝子从不同环境、不同角度,用不同行为、不同方法行孝的典范。
“孝”是以大义为前提的。孝亲尊老,是晚辈之于长者的一种行为风范。而这种风范却有顺亲与谏亲之别,此必以“义”作为首要条件。孟子说:子女对父母的过失,违背道义的行为不怨,不谏,甚至盲目顺从,就是不孝。也就是说,父母若有错,子女可以用委婉的语气进行劝谏,以免陷父母于不义。可见,在大义面前,不愚孝、不盲孝,是非常重要的。
“孝”是以仁爱为内容的。是基于人的报恩观念而产生的,是以仁和、敬爱为其精髓的。乌鸦尚且反哺,羊羔亦知跪乳,作为万物灵长的人,最要懂得知恩图报,示尊者以爱敬,示亲者以仁和,这是为人之根本。
“孝”是以立身为目标的。孔子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所谓孝,是有标准的。它要求在个人品性上,能够严于律己,不做不仁、不义、无信、无礼的事,以德修身,唯善向上,并在立身行道方面有所建树。因而,孝应以修身立德、抑恶扬善、积极向上为终极目标。
总之,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她已深深浸润了中国人的心灵,已积淀和内化成了最具炎黄特色的文化基因,成为中华民族一种普遍的道德伦理和恒久的人文精神。孝不立,世风则不存,民族则不兴;家将不家,国将不国;人民缺少亲情,世道没有秩序,社会无以保障。有了孝,人间就有了爱,社会就有了情。奉孝之行,居可致敬,养可致乐,病可致忧,丧可致哀,祭可致严。正所谓:报本有其名,感恩有其实,立世有其道,修身有其则。
所以说,孝行天下,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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