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是什么意思?
一、七宗罪的代表恶魔名字及代表的含义分别是:
1、路西法(Lucifer):傲慢(Lucifer 是因傲慢,不愿向神子下跪引起耶和华不满)
2、玛门(Mammon):贪婪(财宝和贪婪的错误神)
3、阿斯蒙蒂斯(Asmodeus):色欲(激怒或是欲望的魔神的始祖)
4、撒旦(Sadan):暴怒(愤怒的化身)
5、贝露赛布(Beelzebub):暴食(苍蝇君主,圣经中以「鬼王」相称呼)
6、雷维阿坦(Leviathan):嫉妒(象征邪恶的一种海怪)
7、贝露菲格露(Belphegor):懒惰(原为亚述的魔神之一)
二、七宗罪的来源是:
七宗罪(Seven deadly sins),罪恶的来源有七种。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宗教格里高利一世的见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暴食、淫欲、贪婪、愤怒、懒惰、伤悲、自负或傲慢。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懒惰在这里指“精神上懒惰”。
六世纪后期,教宗艾文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来源减至7项,伤悲并归入懒惰,自负并入傲慢,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违背程度。其顺次序为:傲慢、嫉妒、愤怒、懒惰、贪婪、淫欲、暴食。
中世纪著名的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在评注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时,撰写了《论恶》(On Evil)一书,书中对宗教罪做出了具体的描述,顺序是:偏见(Prejudice)、嫉妒(Envy)、懒惰(Sloth)、愤怒(Wrath)、贪婪(Greed)、暴食(Gluttony)和淫欲(Lust)。
拓展资料:
神曲对七宗罪的描述
一)淫欲-不合法礼的性欲,例如通奸。(但丁的标准是“过分爱慕对方”,而这样便会贬低了神对人们的爱)
二)暴食-浪费食物,或是过度放纵食欲、酗酒或屯积过量的食物。(但丁的观点是“过分贪图逸乐”)
三)贪婪-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为之贪婪。(或是以但丁的观点,贪婪是“过度热衷于寻求金钱上或权力上的优越”)
四)懒惰-懒惰及浪费时间。(懒惰被宣告为有罪是因为: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补缺失,但应该的事情还没有做好,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
均衡: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从但丁的神学观念上去看,懒惰是“未能全心爱上帝,未能全副精神爱上帝,未能全人之心灵爱上帝”-具体来说包括懒惰、怯懦、缺乏想像力、满足及无责任心)
五)愤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适当(邪恶的)感觉,复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赋予的权力以外,行使惩罚他人的意欲亦被归作愤怒。
六)嫉妒-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怒(对自己资产的喜爱变质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拥有者的欲望)
七)傲慢-期望他人注视自己或过度爱好自己。因拥有而感到比其他人优越、把自己定位成比上帝或他人更优秀的存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