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国外买车带回国的税务问题
从国外买车带回国需要缴纳三笔税款,分别是关税、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
关税=完税价×关税%
进口消费税=[(完税价+关税)÷(1-消费税%) ]×消费税%
进口增值税=[(完税价+关税)÷(1-消费税%) ]×17%
举例:
假定花50000元在国外买了辆车,完税价就是50000。
关税=50000*25%=12500
进口消费税=[(50000+12500)/(1-25%)]*0.25=20833
进口增值税=[(50000+12500)/(1-17%)]*0.17=12801
实际支出(不含运费、港口杂费、通关费)=轿车进口税费总额=完税价+基本关税(25%)+消费税(排气量在3.0L-4.0L为25%)+增值(17%)=50000+12500+20833+12801=96134
扩展资料:
以下情况享受关税税务优惠:
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单一货物。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
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途中必需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来料加工进口的材料、零件、配件等复出口的。
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或出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进境或出境的展览品、施工机械、仪器等,暂免征税。
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
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