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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又称为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按照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同时,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劳务派遣制是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的,其涉及到的是派遣协议与劳动合同。其实劳务派遣制是包含三种关系的,是用工单位、派遣公司以及招聘人员的相互联系。差不多可以用以下图标来分析:
我们可以看出,在劳务派遣制度中,同时存在用人单位、派遣公司以及招聘人员三方的关系,用人单位只是负责给招聘人员提供岗位,对于员工的工资以及参保的事项,都是由派遣公司完成;
派遣公司同时与用人单位以及招聘人员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和招聘人员之间是没有合同条约的;
用人单位只会支付给派遣公司劳务费用,而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等,由派遣公司负责。
扩展资料: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而言
“利”是因为劳务公司在这种关系中,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劳务费,有一种“中间人”的作用,既为很多人提供了工作,也能从中盈利;“弊”是因为自己作为同时和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都签订了合同,一旦发生一些不可预测的事件,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需要均衡两方,也是比较费时费力的。
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 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但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其主营业务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国外主要以“项目型”派遣或外包为主,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7成以上。在这种派遣和外包形式中,岗位因项目的设立而存在和结束,项目周期通常在12-15个星期左右,岗位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就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的项目工作。总体而言,以岗位而论,存在临时性、专业性、辅助性等特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2021-09-02 · 百度认证:免费法律咨询,招募城市合伙人
劳务派遣,亦称人力资源派遣。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销售人员\文员\普通技工\劳务工等)。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派遣协议,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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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国家出台政策,保护劳务派遣工的利益,但是与正式员工相比,在基本工资,缴纳的五险一金,以及涉及的晋升方面都存在差别。。
所以做出决定需要深思。。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152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