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高考制度是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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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高考制度是1977年。
1977年9月,中国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决定恢复已经停止了十余年的全国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以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人才上大学。
这次具有转折意义的全国高校招生工作会议决定,恢复高考的招生对象是: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高中毕业生。
会议还决定,录取学生时,将优先保证重点院校。医学院校、师范院校和农业院校,将分别注意招收表现好的赤脚医生、民办教师和农业科技积极分子。学生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不仅改变了几代人的命运,尤为重要的是为我国在新时期及其后的发展和腾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不仅具有很深远的历史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Nationwide Unified Examination for Admissions to Gen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 [58] 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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