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部件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什么等情况应立即纠正和恢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部件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等情况应立即纠正和恢复。(ABCD)
A. 受力杆件变形
B. 钢丝绳断丝
C. 钢丝绳断股
D. 作业人员随意拆除防护设施
3.2 高空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3.2.1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3.2.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6095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3.2.3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应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3.2.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雾、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五级以上的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完善。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部件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等情况应立即纠正和恢复。(ABCD)
A. 受力杆件变形 B. 钢丝绳断丝 C. 钢丝绳断股 D. 作业人员随意拆除防护设施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求: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等。
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要求承载时建筑物或支承处应承住吊篮的载荷,理论上来说高处作业有一定的风险。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高处作业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2、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4、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5、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6、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