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600字
一、出处二、词语的解释+造句三、赏析一两句句子四、感受注:一+二+三+四+原文=六百字,不是原文六百急需,谢谢不是要自己的写的啊==要原文片断,然后加上几句自己的意见。...
一、出处
二、词语的解释+造句
三、赏析一两句句子
四、感受
注:一+二+三+四+原文=六百字,不是原文六百
急需,谢谢
不是要自己的写的啊= =要原文片断,然后加上几句自己的意见。 展开
二、词语的解释+造句
三、赏析一两句句子
四、感受
注:一+二+三+四+原文=六百字,不是原文六百
急需,谢谢
不是要自己的写的啊= =要原文片断,然后加上几句自己的意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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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悲惨世界》有感
在某天午夜,我读了《悲惨世界》,这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又一佳作。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冉阿让由于饥饿过度偷了一个面包,使他在监牢里度过了黑暗的19年。出狱后,他受到人们的歧视,没有人理会他,就这样,冉阿让已经绝望了,但是奇迹出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用他仁慈的心改变了冉阿让的后半生。
看完书后,我感受到雨果先生通过作品揭示贫苦人民的悲惨命运和揭露资本主义的黑暗。在维克多•雨果的笔下,他一直期盼着用“博爱”、“仁慈”、“善良”和“饶恕”来改变这个“悲惨世界”。
冉阿让虽然后来尽全力去帮助别人,想用多做一些好事来弥补自己从前所犯下的罪,但是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个苦役犯后,都不接受他的好意,在人们眼里它还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可是冉阿让并不介意,仍然怀着那的善良的心去帮助别人。最终他还是凄惨的死去了,这充分体现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公平,难道一个人犯了错,永远都不会改了吗?
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所有人,要相信他人,这样你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如果你心怀叵测,那你永远都得不到别人的信任,只会受到猜疑、冷落。要勇于奉献,要以帮助人为乐趣,要热情待人,这样,你才会受欢迎。
英国的史美尔斯说过:“好书是生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我们要把读书当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
《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唯一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湮没的杰出作品,《呼啸山庄》,唯一一部有着永久艺术魅力的光辉作品。
我用了一个星期多的时间看完了《呼啸山庄》。我合上书,不禁惊叹,这个久居深山,几乎从不和外界接触的未婚女子怎么能写出爱的如此深刻,恨的如此入骨的小说呢?这个一生都活在不幸的世界中,孤独凄凉,没有笑声,没有朋友的女子,怎么能写成这样一部富有独创性和超前性的伟大作品呢?其实不管怎么样,不管是因为什么这部极其富有内涵的奇书,已经可以让我们领悟到很多很多人生的真谛了!
《呼啸山庄》到底凭借什么成为了一部不朽之作呢?首先它没有受到城市里大众化的影响和控制,完全描绘出了一个原汁原味的山村荒野的景象。使人们领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故事中的主人公都保留着原始的性格: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这一切的一切在我们这些长期受到传统礼仪的约束的人们看来就显得非常特别,非常有新鲜感。有人说《呼啸山庄》是“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要我说这都要归功于作者艾米莉•勃朗特极丰富想象力;极强烈的激情;极深刻的内心体验和她那把主题升华的才华和能力。我认为这些也就是为什么《呼啸山庄》能如此畅销的原因了。
当我回味着这本书的深刻内涵和本质时,我发现在《呼啸山庄》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其中另我感触最深的是它教会了我保持人性的尊严和心灵的自由。无论我们面临着多么严峻的挑战或是多么残酷的考验,我们都应该向往自由。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00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项链》读后感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名人传》读后感
我从贝多芬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全名叫“路德维希•冯•贝多芬”.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一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
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就在贝多芬初次尝到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降临.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
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人们又可以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的遭到了爱情的否绝.在遭受这些肉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必须承受着另--种痛苦.
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要知道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
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爱情;他充满着希望.也许现在你的成绩是差了点,但这并不代表以后你依然是这样.一定要相信自己的实力,对自己要有信心.
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同样,我们也要努力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除了这一点外,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也想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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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没有拘泥于对传主的生平做琐屑的考述,也没有一般性地追溯他们的创作历程,而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可以说是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
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名人传》就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一流的传主、一流的作者加上一流的译者,使这部作品很快即成为经典名著,时至今日仍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二十世纪的前半期是人类历史上风云激荡也苦难深重的时期,罗曼·罗兰创作《名人传》,傅雷先生翻译《名人传》,都是有感而为,是要从这些伟人的生涯中汲取生存的力量和战斗的勇气。傅雷先生说,“在阴霾遮蔽了整个天空的时候”,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在是金石之言。
在某天午夜,我读了《悲惨世界》,这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又一佳作。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冉阿让由于饥饿过度偷了一个面包,使他在监牢里度过了黑暗的19年。出狱后,他受到人们的歧视,没有人理会他,就这样,冉阿让已经绝望了,但是奇迹出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用他仁慈的心改变了冉阿让的后半生。
看完书后,我感受到雨果先生通过作品揭示贫苦人民的悲惨命运和揭露资本主义的黑暗。在维克多•雨果的笔下,他一直期盼着用“博爱”、“仁慈”、“善良”和“饶恕”来改变这个“悲惨世界”。
冉阿让虽然后来尽全力去帮助别人,想用多做一些好事来弥补自己从前所犯下的罪,但是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个苦役犯后,都不接受他的好意,在人们眼里它还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可是冉阿让并不介意,仍然怀着那的善良的心去帮助别人。最终他还是凄惨的死去了,这充分体现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公平,难道一个人犯了错,永远都不会改了吗?
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所有人,要相信他人,这样你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如果你心怀叵测,那你永远都得不到别人的信任,只会受到猜疑、冷落。要勇于奉献,要以帮助人为乐趣,要热情待人,这样,你才会受欢迎。
英国的史美尔斯说过:“好书是生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我们要把读书当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
《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唯一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湮没的杰出作品,《呼啸山庄》,唯一一部有着永久艺术魅力的光辉作品。
我用了一个星期多的时间看完了《呼啸山庄》。我合上书,不禁惊叹,这个久居深山,几乎从不和外界接触的未婚女子怎么能写出爱的如此深刻,恨的如此入骨的小说呢?这个一生都活在不幸的世界中,孤独凄凉,没有笑声,没有朋友的女子,怎么能写成这样一部富有独创性和超前性的伟大作品呢?其实不管怎么样,不管是因为什么这部极其富有内涵的奇书,已经可以让我们领悟到很多很多人生的真谛了!
《呼啸山庄》到底凭借什么成为了一部不朽之作呢?首先它没有受到城市里大众化的影响和控制,完全描绘出了一个原汁原味的山村荒野的景象。使人们领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故事中的主人公都保留着原始的性格: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这一切的一切在我们这些长期受到传统礼仪的约束的人们看来就显得非常特别,非常有新鲜感。有人说《呼啸山庄》是“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要我说这都要归功于作者艾米莉•勃朗特极丰富想象力;极强烈的激情;极深刻的内心体验和她那把主题升华的才华和能力。我认为这些也就是为什么《呼啸山庄》能如此畅销的原因了。
当我回味着这本书的深刻内涵和本质时,我发现在《呼啸山庄》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其中另我感触最深的是它教会了我保持人性的尊严和心灵的自由。无论我们面临着多么严峻的挑战或是多么残酷的考验,我们都应该向往自由。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00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很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却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美丽温柔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不羁而又无私崇高的西德尼,扭曲了人性的德发奇太太,豪爽忠诚的普洛士小姐,残忍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复杂的仇恨纠缠不清,残忍的复仇制造了更多仇恨,爱在地狱的边缘再生,却是以生命为代价。这错综复杂的一幕幕,活生生的展现在面前,仿佛重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
有人说,《双城记》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样说的人必定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图。如果只是表达了这个,任何一部作品都可以达到露西和查尔斯的水准,那么《双城记》的优势怎么体现出来呢?在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问题也好,都是为了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而设的。这个主题就是剖析这场大革命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革命,到底这场血雨腥风给人们带来了什么。我想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重心所在。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罚粉刷围墙,竟施出诡计,不但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代替他工作,还自动奉上谢礼。后来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看来,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 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 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卓伊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千愁
《项链》读后感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名人传》读后感
我从贝多芬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全名叫“路德维希•冯•贝多芬”.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一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
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就在贝多芬初次尝到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降临.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
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人们又可以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的遭到了爱情的否绝.在遭受这些肉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必须承受着另--种痛苦.
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要知道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
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爱情;他充满着希望.也许现在你的成绩是差了点,但这并不代表以后你依然是这样.一定要相信自己的实力,对自己要有信心.
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同样,我们也要努力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除了这一点外,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也想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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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没有拘泥于对传主的生平做琐屑的考述,也没有一般性地追溯他们的创作历程,而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可以说是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
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名人传》就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一流的传主、一流的作者加上一流的译者,使这部作品很快即成为经典名著,时至今日仍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二十世纪的前半期是人类历史上风云激荡也苦难深重的时期,罗曼·罗兰创作《名人传》,傅雷先生翻译《名人传》,都是有感而为,是要从这些伟人的生涯中汲取生存的力量和战斗的勇气。傅雷先生说,“在阴霾遮蔽了整个天空的时候”,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在是金石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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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
故事梗概
圣地亚哥是古巴的一个老渔夫,他年轻时非常出色,强健有力,他曾经和一个黑人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战胜了对手。到了晚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一个人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
有一段时间,老渔夫独自乘小船打鱼,他接连打了84天,但一条鱼也没有捕到。本来一个叫曼诺林的男孩子总是跟他在一起,可是日子一久曼诺林的父母认为老头悖运,吩咐孩子搭另一条船出海,果然第一个星期就捕到三条好鱼。孩子每次见到老头每天空船而归,心里非常难受,总要帮他拿拿东西。
圣地亚哥瘦削憔悴,后颈满是皱纹,脸上长着疙瘩,但他的双眼像海水一样湛蓝,毫无沮丧之色。他和孩子是忘年交。老头教会孩子捕鱼,因为孩子很爱他。村里很多打鱼的人都因为老头捉不到鱼拿他开玩笑,但是在曼诺林的眼里,老头是最好的渔夫。他们打渔不但是为了挣钱,而是把它看作共同爱好的事业。孩子为老头准备饭菜,跟他一起评论棒球赛。老头特别崇拜棒球好手狄马吉奥。他是渔民的儿子,脚跟上虽长有骨剌,但打起球来生龙活虎。老头认为自己已经年迈,体力不比壮年,但他懂得许多捕鱼的诀窍,而且决心很大,因此他仍是个好渔夫。
老人和孩子相约第二天,也就是第85天一早一起出海。半夜醒后他踏着月光去叫醒孩子,两人分乘两条船,出港后各自驶向自己选择的海面。
天还没有亮,老头已经放下鱼饵。鱼饵的肚子里包着鱼钩的把子,鱼钩的突出部分都裹着新鲜的沙丁鱼。 鱼饵香气四溢,味道鲜美。
正当圣地亚哥目不转睛地望着钓丝的时候,他看见露出水面的一根绿色竿子急遽地附入水中。他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捏着钓丝。接着钓丝又动了一下,拉力不猛。老头明白,一百英寻之下的海水深处,一条马林鱼正在吃钓丝上的沙丁鱼。他感觉到下面轻轻的扯动,非常高兴。过了一会儿他觉得是一个硬梆梆、沉甸甸的东西,他断定这是一条大鱼。这激起他要向它挑战的决心。
老人先松开钓丝,然后大喝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收拢钓丝,但鱼并不肯轻易屈服,非但没有上来一英寸,反而慢慢游开去。老头把钓丝背在脊梁上增加对抗马林鱼的拉力,可是作用不大,他眼睁睁地看着小船向西北方飘去。老头想鱼这样用力过猛很快就会死的,但四个小时后,鱼依然拖着小船向浩渺无边的海面游去,老头也照旧毫不松劲地拉住背在脊梁上的钓丝。他们对抗着。
这时,老人回头望去,陆地已从他的视线中消失。太阳西坠,繁星满天。老人根据对星星的观察作出判断:那条大鱼整夜都没有改变方向,夜里天气冷了,老头的汗水干了,他觉得浑身上冷冰冰的。他把一个麻袋垫在肩膀上的钓丝下面减少摩擦,再弯腰靠在船头上,他就感到舒服多了。为了能坚持下去,他不断的和鱼、鸟、大海对话,不断的回忆往事,并想到了曼诺林,他大声地自言自语:“要是孩子在这儿多好啊,好让他帮帮我,再瞧瞧这一切。”
破晓前天很冷,老头抵着木头取暖。他想鱼能支持多久我也能支持多久。他用温柔的语调大声说:“鱼啊,只要我不死就要同你周旋到底。”太阳升起后,老头发觉鱼还没有疲倦,只是钓丝的斜度显示鱼可能要跳起来,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事。他说:“鱼啊,我爱你,而且十分尊敬你。可是今天天黑以前我一定要把你弄死。”鱼开始不安分了,它突然把小船扯得晃荡了一下。老头用右手去摸钓丝,发现那只手正在流血。过了一会他的左手又抽起筋来,但他仍竭力坚持。他吃了几片金枪鱼肉好增加点力气来对付那条大鱼。
正在这时钓丝慢慢升起来,大鱼终于露出水里。在阳光下,这浑身明亮夺目,色彩斑斓。它足有18英尺长,比他的船还要大。它的喙长得象一根垒球棒,尖得象一把细长的利剑。它那大镰刀似的尾巴入水中后,钓丝也飞快地滑下去。
老人和大鱼一直相持到日落,双方已搏斗了两天一夜,老头不禁回想起年轻时在卡萨兰卡跟一个黑人比赛扳手的经历。他俩把胳膊肘放在桌上划粉笔线的地方,前臂直,两手握紧,就这样相持了一天一夜。八小时后每隔四个钟头就换一个裁判,让他们轮流睡觉。他和黑人的手指甲里都流出血来。赌注给黑人的渔民喝了朗姆酒使出全身力气,竟把他的手压下去将近三英寸,但桑提亚哥又把手扳回原来的位置,并且在第二天天亮时奋力把黑人的手扳倒,从此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冠军”。
老人和大鱼的持久战又从黑夜延续到天明。大鱼跃起十二次后开始绕着小船打转。老人头昏眼花,只见眼前黑点在晃动,但他仍紧紧拉着钓丝。当鱼游到他身边时,他放下钓丝踩在脚下,然后把鱼叉高高举起扎进鱼身。大鱼跳到半空,充分展示了它的美和力量,然后轰隆一声落到水里,浪花溅满老头一身,也溅湿了整条小船。
鱼仰身朝天,银白色的肚皮翻上来,从它身体流出来的血染红了蓝色的海水。老头把大鱼绑在船边胜利返航。可是一个多小时后鲨鱼嗅到了大鱼的血腥味跟踪而至抢吃鱼肉。老头见到第一条游来的鲨鱼的蓝色的脊背。他把鱼叉准备好,干掉了第一只鲨鱼。几小时后又两条鲨鱼逼近船尾去咬大鱼的尾巴,老头用刀系在船桨上杀死了两条来犯的鲨鱼,但在随后的搏斗中刀也折断了,他又改用短棍。然而半夜里鲨鱼成群结队涌来时,他已无力对付他们了,但他坚持搏斗,甚至把船舵都打断了,最后鲨鱼还是吃光了老人两天的辛劳,只剩下鱼头和鱼尾……
船驶进小港老人回到窝棚,天亮后人们看见船旁硕大无比的白色鱼脊骨,大家都惊叹老人圣地亚哥。
第二天早上,孩子来看望老头,见到他疲倦得熟睡不醒时,不禁放声大哭。老头醒来后,孩子给他端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两人相约过几天一起去打鱼,孩子说他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孩子离去后,老头睡着了,他又梦见非洲的狮子……
故事梗概
圣地亚哥是古巴的一个老渔夫,他年轻时非常出色,强健有力,他曾经和一个黑人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战胜了对手。到了晚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一个人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
有一段时间,老渔夫独自乘小船打鱼,他接连打了84天,但一条鱼也没有捕到。本来一个叫曼诺林的男孩子总是跟他在一起,可是日子一久曼诺林的父母认为老头悖运,吩咐孩子搭另一条船出海,果然第一个星期就捕到三条好鱼。孩子每次见到老头每天空船而归,心里非常难受,总要帮他拿拿东西。
圣地亚哥瘦削憔悴,后颈满是皱纹,脸上长着疙瘩,但他的双眼像海水一样湛蓝,毫无沮丧之色。他和孩子是忘年交。老头教会孩子捕鱼,因为孩子很爱他。村里很多打鱼的人都因为老头捉不到鱼拿他开玩笑,但是在曼诺林的眼里,老头是最好的渔夫。他们打渔不但是为了挣钱,而是把它看作共同爱好的事业。孩子为老头准备饭菜,跟他一起评论棒球赛。老头特别崇拜棒球好手狄马吉奥。他是渔民的儿子,脚跟上虽长有骨剌,但打起球来生龙活虎。老头认为自己已经年迈,体力不比壮年,但他懂得许多捕鱼的诀窍,而且决心很大,因此他仍是个好渔夫。
老人和孩子相约第二天,也就是第85天一早一起出海。半夜醒后他踏着月光去叫醒孩子,两人分乘两条船,出港后各自驶向自己选择的海面。
天还没有亮,老头已经放下鱼饵。鱼饵的肚子里包着鱼钩的把子,鱼钩的突出部分都裹着新鲜的沙丁鱼。 鱼饵香气四溢,味道鲜美。
正当圣地亚哥目不转睛地望着钓丝的时候,他看见露出水面的一根绿色竿子急遽地附入水中。他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捏着钓丝。接着钓丝又动了一下,拉力不猛。老头明白,一百英寻之下的海水深处,一条马林鱼正在吃钓丝上的沙丁鱼。他感觉到下面轻轻的扯动,非常高兴。过了一会儿他觉得是一个硬梆梆、沉甸甸的东西,他断定这是一条大鱼。这激起他要向它挑战的决心。
老人先松开钓丝,然后大喝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收拢钓丝,但鱼并不肯轻易屈服,非但没有上来一英寸,反而慢慢游开去。老头把钓丝背在脊梁上增加对抗马林鱼的拉力,可是作用不大,他眼睁睁地看着小船向西北方飘去。老头想鱼这样用力过猛很快就会死的,但四个小时后,鱼依然拖着小船向浩渺无边的海面游去,老头也照旧毫不松劲地拉住背在脊梁上的钓丝。他们对抗着。
这时,老人回头望去,陆地已从他的视线中消失。太阳西坠,繁星满天。老人根据对星星的观察作出判断:那条大鱼整夜都没有改变方向,夜里天气冷了,老头的汗水干了,他觉得浑身上冷冰冰的。他把一个麻袋垫在肩膀上的钓丝下面减少摩擦,再弯腰靠在船头上,他就感到舒服多了。为了能坚持下去,他不断的和鱼、鸟、大海对话,不断的回忆往事,并想到了曼诺林,他大声地自言自语:“要是孩子在这儿多好啊,好让他帮帮我,再瞧瞧这一切。”
破晓前天很冷,老头抵着木头取暖。他想鱼能支持多久我也能支持多久。他用温柔的语调大声说:“鱼啊,只要我不死就要同你周旋到底。”太阳升起后,老头发觉鱼还没有疲倦,只是钓丝的斜度显示鱼可能要跳起来,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事。他说:“鱼啊,我爱你,而且十分尊敬你。可是今天天黑以前我一定要把你弄死。”鱼开始不安分了,它突然把小船扯得晃荡了一下。老头用右手去摸钓丝,发现那只手正在流血。过了一会他的左手又抽起筋来,但他仍竭力坚持。他吃了几片金枪鱼肉好增加点力气来对付那条大鱼。
正在这时钓丝慢慢升起来,大鱼终于露出水里。在阳光下,这浑身明亮夺目,色彩斑斓。它足有18英尺长,比他的船还要大。它的喙长得象一根垒球棒,尖得象一把细长的利剑。它那大镰刀似的尾巴入水中后,钓丝也飞快地滑下去。
老人和大鱼一直相持到日落,双方已搏斗了两天一夜,老头不禁回想起年轻时在卡萨兰卡跟一个黑人比赛扳手的经历。他俩把胳膊肘放在桌上划粉笔线的地方,前臂直,两手握紧,就这样相持了一天一夜。八小时后每隔四个钟头就换一个裁判,让他们轮流睡觉。他和黑人的手指甲里都流出血来。赌注给黑人的渔民喝了朗姆酒使出全身力气,竟把他的手压下去将近三英寸,但桑提亚哥又把手扳回原来的位置,并且在第二天天亮时奋力把黑人的手扳倒,从此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冠军”。
老人和大鱼的持久战又从黑夜延续到天明。大鱼跃起十二次后开始绕着小船打转。老人头昏眼花,只见眼前黑点在晃动,但他仍紧紧拉着钓丝。当鱼游到他身边时,他放下钓丝踩在脚下,然后把鱼叉高高举起扎进鱼身。大鱼跳到半空,充分展示了它的美和力量,然后轰隆一声落到水里,浪花溅满老头一身,也溅湿了整条小船。
鱼仰身朝天,银白色的肚皮翻上来,从它身体流出来的血染红了蓝色的海水。老头把大鱼绑在船边胜利返航。可是一个多小时后鲨鱼嗅到了大鱼的血腥味跟踪而至抢吃鱼肉。老头见到第一条游来的鲨鱼的蓝色的脊背。他把鱼叉准备好,干掉了第一只鲨鱼。几小时后又两条鲨鱼逼近船尾去咬大鱼的尾巴,老头用刀系在船桨上杀死了两条来犯的鲨鱼,但在随后的搏斗中刀也折断了,他又改用短棍。然而半夜里鲨鱼成群结队涌来时,他已无力对付他们了,但他坚持搏斗,甚至把船舵都打断了,最后鲨鱼还是吃光了老人两天的辛劳,只剩下鱼头和鱼尾……
船驶进小港老人回到窝棚,天亮后人们看见船旁硕大无比的白色鱼脊骨,大家都惊叹老人圣地亚哥。
第二天早上,孩子来看望老头,见到他疲倦得熟睡不醒时,不禁放声大哭。老头醒来后,孩子给他端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两人相约过几天一起去打鱼,孩子说他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孩子离去后,老头睡着了,他又梦见非洲的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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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简爱》有感
用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用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文章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文化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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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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