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如何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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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2、如果不是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或者居民身份证已经遗失的,还应当准备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4、到公安机关户政科领取并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本国公民统一颁发的具有证明公民身份效力的法定证件,有正式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两种,居民身份证具有法定的证明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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