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等环境问题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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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等环境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存在的问题.1998年我国长江、黄河、珠江和松花江等流域发生的长时间的洪灾,我国北方地区出现越来越频繁的“沙尘暴”天气.近年来,东北、东南一带百年不遇的水灾频繁出现,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仅2003年,全球就有约2.5亿人次受灾,7.8万人在灾害中死亡.大量事实表明,除了地震、火山、风暴等灾害之外,地球上绝大多数自然灾害的诱发,都是人类活动的结果.人类活动的最明显结果之一,就是在改造和利用自然的同时,有意或无意中破坏了生态环境,改变了宏观生态调控体系,最终导致多种大规模自然灾害的发生.人类对自然的控制因也最终使人类受到了自然巨大的报复.面对日益频繁、给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的自然灾害,如何减少灾害造成的伤害,如何营造一个更为安全的生存环境,成为现时代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一、自然灾害产生的原因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可能性:以我国为例,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在给我们当代人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福利的同时,也使我们面临着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一是大气污染严重,温室气体排放不断增加;中国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以烟尘和酸雨的危害最大;二是水污染突出,水资源短缺;三是森林面积减少,水土流失严重;此外,嗓音污染、垃圾“围城”、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全球关注的所有环境问题在我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环境的恶化,使我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世界其他国家自然灾害产生的原因也大同小异,人类面临着严峻的环境问题.人类生活在地球上,要利用有限的资源来满足人的需求,要在自然规律的制约下能动的表现自己,高度发展的生产力为协调人与自然关系提供来可能性.同时先进的社会制度、生产关系、社会关系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发展的前提,不和谐的社会制度必然会导致不和谐的生态的发展.只有尽快建立国家生态调控体系,从社会生产力、社会体制和生态体系的微观和宏观调控等方面入手,使我们的生活、生产与自然的生态实现高度一致、和谐相处,才能从根本上减轻自然灾害频发的现象,有效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更好地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1、首先,人类应该重建人在自然中的能动性和受动性相统一的整体观念.人与自然的发展是对立统一的,人的能动性和受动性也相应的是辨证统一的.人类存在于自然界,综合利用自然规律使使自然界发生一定的变化,同时人的实践活动也受到一定的制约.当人类确立了一种正确的伦理思想,把人类的正确的权利观、道德观推广到自然界后,才能形成自然界的整体观念.这种观念及其调节职能通过社会舆论和人的信念来实现.当人们的行为有益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时,会受到激励以保持这种行为,反之受到批评和谴责,使其重新选择行为以合乎人与自然发展的整体观念要求.2、从社会规模、国家规模乃至全球规模上要求合理组织人类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的实践活动.人类只有在社会关系方面建立一种能够有计划地生产和分配地机制,才能有效利用和开发自然资源,与自然形成和谐发展的关系.小到一个乡村城市的规划建设,大到全球战略的部署,只有在多专业协作,多部门共同研究协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一种全球战略发展思想,才能避免不均衡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状况,保持生态的和谐发展.3、在组织协调手段上在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来分析.微观上,运用高科技不断完善人类自身的认识和实践能力.科技是人类认识和协调自然的主要工具,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深刻揭示了自然规律,现代技术又为调节自然生态平衡提供了先进的手段.利用科技可以分析自然环境状况,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正确处理环境问题提供了可靠的手段.在宏观上,人们可以建立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健全管理机制,确立整理规划,控制人口数量,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保护地球上有限的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提供足够的保障.结束语: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全人类所关注的问题,实践证明,可持续发展、和谐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强调了人的能动性和受动性的辨证统一,是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途径.人类只有正视人与自然的矛盾,正确地解决矛盾,既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科学技术去发展生产力,也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去改变生产关系,建立合理的社会制度,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泰硕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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