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从2022年8月1日起,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50元、1470元、1350元三档。据测算,平均增长幅度超过12%。
此前施行的宁波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70元、1310元、1200元三档。
据悉,2022年8月1日起,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3.5元、12.0元、10.9元三档。
根据通知,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区域内(含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用人单位统一为最低月工资标准165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13.5元。其他县(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包括奖金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不过,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伙食补贴(饭贴)、住房补贴则不在此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
《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