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杠杆系数的计算公式
财务杠杆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财务杠杆系数=普通股每股收益变动率/息税前利润变动率
DFL=(△EPS/EPS)/(△EBIT/EBIT)
式中:DFL为财务杠杆系数;△EPS为普通股每股利润变动额;EPS为变动前的普通股每股利润;△EBIT为息税前利润变动额;EBIT为变动前的息税前利润。
为了便于计算,可将上式变换如下:
由EPS=(EBIT-I)(1-T)/N
△EPS=△EBIT(1-T)/N
得DFL=EBIT/(EBIT-I)
式中:I为利息;T为所得税税率;N为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数。
在有优先股的条件下,由于优先股股利通常也是固定的,但应以税后利润支付,所以此时公式应改写为:
DFL=EBIT/[EBIT-I-(PD/(1-T))]
式中:PD为优先股股利。
财务杠杆系数的应用条件
财务杠杆系数可以用于预测企业的税后利润和普通股每股收益,但主要还是用于测定企业的财务风险程度。一般认为,财务杠杆系数越大,税后利润受息税前利润变动的影响越大,财务风险程度也越大;反之,财务杠杆系数越小,财务风险程度也越小。
总而言之,在应用财务杠杆系数测定企业财务风险程度时,必须注意其应用条件,即企业息后利润大于零,且资本规模、资本结构、债务利率等因素基本确定时,才能使计算出的财务杠杆系数具有实际价值。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财务杠杆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