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类型
美国签证的类型有:移民签证与非移民签证两大类。
一、移民签证又可以分为亲属类签证、职业类签证和特殊类移民签证。
1、亲属移民:亲属移民共划分为两类。
(1)不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即直系亲属:美国公民的配偶、美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21岁以下)、美国公民的父母,随到随办。
(2)受全球移民人数限制的亲属移民,按优先顺序划分为四个等级:
①美国公民的成年子女(21岁以上)及其他们的子女。
②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他们的子女。
③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不论年龄)及其他们的子女。
④年满或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2、职业移民:又称工作移民,是以某种职业方面的优势为基础,通过赴美工作的方式移居美国的一种途径。
职业移民对于那些不符合亲属移民条件而又具有某些专长,希望移居美国的人士,是一条重要的道路。
根据不同的职业和个人具备的条件划分为五大优先类别:
(1)优先劳工。
(2)具有高等学位的特殊技能专业人士。
(3)技术劳工、专业人员和其他劳工。
(4)特殊移民。
(5)投资移民。
3、婚姻移民。
CR1:美国公民结婚两年之内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CR2。
IR1: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配偶,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为IR2。
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只能在其居住地所属地区移民服务中心提交CR/IR申请。
CR1/IR1/为移民签证,入境美国1-3个月内,即可在美国的家中收到移民局寄出的两年条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两年的)或十年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两年的)。
二、非移民签证:主要为“短期” 或“旅游访问”签证,只允许在美国做临时短期停留,虽然”短期”停留的时间可能长达数年。
非移民签证的类别主要根据申请人访美的首要目的进行划分,除了极少数例外情况,持非移民签证访美的人员只能在美从事与其签证类别相关的事务。
美国签证分为18类48种,类别以英文字母排序,从A到R,种则在类字母下以数字排序,为A-1,A-2等,另有两类特别免签加注WB&WT和GB>。
A类——外交人员。
B类——短期访客。
C类——过境人员。
D类——机组人员。
E类——特别投资商。
F类——学生。
G类——国际组织人员。
H类——特别技能人员。
I类——记者。
J类——访问学者。
K类——美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
L类——跨国公司人员。
M类——特种技能学生及家属。
N类——北大西洋组织成员国代表及家属,以及特殊移民人员的家属。
O类——杰出人员及助手。
P类——国际知名人士及家属。
Q类——文化交流项目人员。
R类——宗教界人士。
S类:
S-5:提供违法组织或企业紧急信息的个人。
S-6:提供与恐怖组织有关信息的个人。
T类:
TN:北美自由贸易法案的从业人员。
TD:北美自由贸易法案从业人员的配偶或子女付其费用。
签证的有效期:
“签证有效期”通常表示从签证签发之日到签证过期之日的这段时间内该签证有效并可以被用于相同目的的旅行。要确定能用该签证赴美旅行多少次,请查看签证上的入境次数(”entries”代表入境次数)。
如入境次数为多次(“M” 代表可多次入境),那么签证所有人可在签证失效日期前持该签证多次赴美旅行,但每次旅行的目的必须相同。如果签证的入境次数为一次,那么只能在签证有效期内持该签证入境美国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