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办理时间: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办理时限:申请台湾省通行证的,省内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其他省份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20个自然日;持通行证申请签注,符合自助申请条件的可取。其他人员在成都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请2个工作日后签发,在区、市、县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3个工作日后签发。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由于奔丧、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赴台批件临近等特殊情况,大陆居民急需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办理条件:(一)申请人:1。成都户籍居民;2、省内按需申请地区户籍居民;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内非按需申请地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木里县)户籍居民:(1)持有我市颁发的有效居住证;(2)在我市全日制学校就读;(3)其他人员。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省户籍居民(备案地非我市登记备案人员除外):(一)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二)在我市就业一年以上;(三)在我市全日制学校就读;(四)成都户籍居民的父母、配偶、子女。(5)其他人员。五、驻蓉部队现役军人;六、暂住在蓉的华侨(已注销国内户籍)。申请去台湾省旅游、探亲、商务、定居、学习、就医、拜访朋友、处理财产、丧事、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二)成都常住户口居民、工作地点或组织单位所在地在我市的外国户口居民,应邀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准文件前往台湾省;(三)航空公司所在地在我市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的大陆机组人员申请乘务签注;(四)赴台旅游组织所在地在我市的组织领导申请赴台旅游签注;(五)台湾近海渔业劳务所属企业在我市的大陆渔船船员从事台湾渔业劳务的;(六)生母(父)户籍所在地在我市的大陆居民和台湾省居民所生子女(未在mainlandChina登记户籍)申请在台湾省定居的。
法律客观: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所持有的证件。也被称做大通证、大陆证、陆胞证。申请条件1、大陆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提交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6、单位意见。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