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哪些部门

洪波
2023-05-17 · 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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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后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而成的。2013年3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法律客观:

《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药品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对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隐瞒。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高风险的药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应当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措施,并及时公布检查处理结果。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明文件,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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