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主观:
2015年度 湖南 社保基数 是多少? 从湖南省 社保 局获悉,全省2015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最高不得高于12132元/月,最低不得低于2426元/月。 湖南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 数而变化调整的。省人社厅和省统计局日前联合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525元,月平均工资4044元,比上年增长10.6%。据此,2015年度用人单位每月社保缴费基数最低为平均月工资的60%,即4044×60%=2426元(按四舍五入原则);最高为平均月工资的300%,即4044×300%=12132。 按照目前的社保缴费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保,其中,按20%的比例全额承担基本 养老保险 费,此次,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分为两个档次,一档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044元/月,全年需缴纳4044×20%×12=9705.60元;另一档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426元/月,全年需缴纳2426×20%×12=5822.4元。 今年初,为确保企业参保到龄退休人员能够及时享受 养老金 待遇,在湖南省2015年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之前,全省社保经办机构暂按2014年全省上年度在岗平均工资为参照标准,对符合退休条件人员办理了退休业务。新的缴费基数公布后,将统一进行重新核定、调整。并将对用人单位及职工按新的标准进行社保费用的征收,凡是今年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此次调整后最低缴费基数的参保企业,须及时对差额部分进行一次性补缴。 此外,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还是制定 最低工资 标准、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 和 工伤保险缴费 基数以及计发有关 工伤 保险待遇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