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停车位的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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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停车位的新规
关于小区停车位的新规,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根据此前颁布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可知,未来的小区停车位规定是这样的。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老旧小区停车位归谁管
1、老旧小区停车位归谁管?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内建筑物以外的部分归共有,小区居民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内的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小区居民的需要。
老旧小区停车收费违法
关于老旧小区停车收费违法,其实,有些收费是合法的,其中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种是规划设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产权人可按法律规定随意处置,产权人是开发商,能按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二种就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一种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收费还是不收费,收多少是全体业主说了算。
物业企业的这部分”停车费“实际上是受业户委员会委托收取的公共,在刨除服务成本(比如设置道闸、划线、维护停车秩序人员工资等)和合理利润(国家规定不超过全部的5)之外的应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小区地下车位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小区停车位的新规,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根据此前颁布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可知,未来的小区停车位规定是这样的。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老旧小区停车位归谁管
1、老旧小区停车位归谁管?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内建筑物以外的部分归共有,小区居民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内的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小区居民的需要。
老旧小区停车收费违法
关于老旧小区停车收费违法,其实,有些收费是合法的,其中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种是规划设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产权人可按法律规定随意处置,产权人是开发商,能按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二种就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一种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收费还是不收费,收多少是全体业主说了算。
物业企业的这部分”停车费“实际上是受业户委员会委托收取的公共,在刨除服务成本(比如设置道闸、划线、维护停车秩序人员工资等)和合理利润(国家规定不超过全部的5)之外的应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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