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医疗损害赔偿与医疗事故赔偿有什么区别

黄辉
2023-07-07 ·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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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区别:在法律适用、医疗鉴定、赔偿项目、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却有很大不同。 第一,在法律适用方面。 审理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 民法通则 》、《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 民事诉讼 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审理 医疗事故 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及配套的的法规文件。 第二,在医疗鉴定方面。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 司法鉴定 。《高法意见》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需要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需要委托进行其他医疗鉴定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组织鉴定。”“一方当事人申请进行有关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要求提出该申请一方预交鉴定费。” 第三,在损害赔偿方面。 一般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最显著区别就表现在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上的不同。 1赔偿项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包括11项,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包括12项,二者除了在项目计算上存在差异外,后者较前者还增加一项“死亡 赔偿金 ”。 2赔偿系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要考虑责任程度、原发疾病、事故等级等因素,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则要考虑过失参与度、责任程度、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收入差异等因素。虽然根据民法原则上述所有因素都是广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需要考虑的法律情节,但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看,二者确实存在明显区别。为使 法律法规 渐进统一,《高法意见》最新规定“确定医疗损害赔偿数额,应当综合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及医疗风险状况等因素。” 3赔偿数额。对此《高法意见》规定:“确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应当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至第52条的规定;如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将使患者所受损失无法得到基本补偿的,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当提高赔偿数额。”“确定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小编认为,从上述相关资料中可以得知医疗损害赔偿与医疗事故赔偿的区别主要是在法律适用、医疗鉴定、赔偿项目、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等方面。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2)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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