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护士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护士的权利有:
1、有执业的权利,并有权按相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
2、有获得与其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3、有权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权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
4、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信息的权利,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护士的义务有:
1、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义务;
2、有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的义务;
3、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护士被称为白衣天使。1914年,钟茂芳在第一次中华护士会议中提出将英文Nurse译为“护士”,大会通过。工作时必须脱下便服穿护士服。
护士,必须按照卫健委相关法律条文标准和护理行业规范执行开展相应的护理项目,观察病人体表体重情况,了解病人病情,配合医生治疗,及时处理医疗纠纷,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并从生理心理、社会文化和精神诸方面,日常活动、用药和安全等问题。
从事与医疗有关的全项临床操作或单项专项护理活动,如机械排痰、穿刺输液、入院宣教、出院指导、执行医嘱、铺床换被、安全提示、取药配药摆药、病情速记、资料入卷、采集标本、责任交接、观察病情、医疗废物毁形消毒、医疗垃圾管理分类、送标送检、引导病员、夜间查房、设备点检、设备保洁、整理内务病员点评等必要的日常护理活动。
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人类生命、减轻病员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2020-09-09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