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是我国科技工作的专有名词之一,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内涵的官方界定中,1994年,国家科委课题组首次将科技成果转化系统地概括为“科技成果从研究、开发、中试、试制、生产、销售 至取得较高的经济回报所经历的过程”。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实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拓展:
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与客体
科技成果有三类,即科学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与软科学研究成果。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中,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主体主要有三个,分别是作为科技成果输出方的科技成果供体、作为科技成果输入方的科技成果受体,以及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有力的主导者和推动者的政府及其附属机构。
一般意义上, 科技成果的供体有着特定的指向性,特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依附于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而建立的国家实验室。而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从其内部看,其研发部门也可视作其作科技成果转化的供体。
科技成果转化的受体,多为企业或具有相关科研机构的衍生企业。政府作为主导者和推动者,不仅从政策上、技术上给予引导和支持,更多的是从经费上提供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