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盗窃的认定
该人在入住宾馆时从未登记身份证件·警方应该掌握哪些证据?
关于赃物·已被其组装或零售出去·如果警方找到这些东西对其会有什么影响?找不到又有什么影响?
是否属于多次盗窃·(宾馆属于公共场所·应该不属于入室盗窃和公共场所扒窃)
此案是否属于(蚂蚁搬家式盗窃法律漏洞?)
此案应该如何办理?
最终的审判怎么样?
(请勿张贴网络上已有答案!)
是我的一个朋友·头一天去自首·第二天被取保·交了保证金和1W作为盗窃赔偿·请教接下去会作何判决? 展开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认定为“多次盗窃”。
2013年4月4日起施行的两高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如下: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由于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已经成为盗窃罪的独立行为类型,而且这三种特殊盗窃在入罪上没有数额要求,故多次盗窃一般指多次普通盗窃,也不排除多次盗窃中包括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的情况。
由于多次盗窃是将单次不构成犯罪的多次盗窃行为累加在一起以犯罪论处。
因此,当多次盗窃与普通盗窃或者三种特殊盗窃竞合时,即多次盗窃中的一次盗窃同时构成普通盗窃或者三种特殊盗窃的情况,由于多次盗窃系兜底规定。
此时普通盗窃或者三种特殊盗窃具有入罪的优先性,即应优先考虑以构成普通盗窃或者三种特殊盗窃定性,将其他不构成犯罪的盗窃行为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扩展资料:
根据本条规定,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
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盗窃
有两种方式解决 一是拿钱找人了事,价钱不会超过几万元,钱在哪都通用,钱到位什么都好办,第二种。等待判决,这是最坏的结果,但是咱们可以做点文章,拿钱给受害方,多给点,至于怎么协商,你们自己谈,这里我不方便说,但是你能想到,但是这里当事人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了,我们要注重减轻当时人的罪名,例如金额的大小。事实,态度,积极赔偿等等,会减小罪行,但是不会免于起诉的,所以我们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待法庭判决,三年以内吧,前提是各个方面都要照顾到的,如果是三年,在花点钱,一年可以出来,比如保外就医,拘役,缓行都可以,不要一条路跑到黑,只要你有钱没有什么搬到的,如果有关系,有钱,很好办,没钱的话就要请一个好律师,一定要与入室盗窃分开,不要混谈,我刚回来,就给你回复了,不知道耽误你没有,告诉他 以后好好做人,机会不是经常有、运气也是一样,下次再犯事,就不会那么简单了。我在司法部门工作,不承认是好人,但也不坏,祝你朋友好运
2019-05-09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
- 官方电话
- 在线客服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电话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