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总额与销售收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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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总额:是指对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包括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 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本指标由对生产经营单位批发额、 对批发零售贸易业批发额、出口额和对居民和社会集团商品零售额项目组成。这个指标反映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在国内市场上销售商品以及出口商品的总量。商品销售总额包括:
(1)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用的商品;
(2)售给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 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公用事业等作为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
(3)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
(4)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
商品销售总额不包括:
(1)出售本单位自用的废旧包装用品和其他废旧物质;
(2)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 如随机构移交而交给其他单位的商品,借出的商品、交付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加工原料付出和赠送给其他单位的样品等;
(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4)购贷退出的商品;
(5)商品损耗和损失。
(5)商品溢余。
什么是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过程中应该掌握哪些问题?
答:商品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中所取得的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这里的商品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的商品,如制造业生产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还包括企业为销售而购进的商品,如商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的各种为销售而购进的商品。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过程中应该掌握的问题是:(一)一般原则规定《企业会计制度》第五章第八十五条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八十六条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减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第八十七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数字。
(二)具体地确认时间在我国的商品交易中,由于存在着不同的结算方式和商品交接方式,企业应当分别不同情况确认商品销售的收入。
(1)交款提货销售。
在交款提货销售的情况下,通常是货款已经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买方时,无论商品是否发出,都作为收入的实现。这是因为,商品已经卖给买方,买方可以随时凭提货单提货,尚未发出的商品,尽管位置没有改变,但所有权实质上已经转移到买方手中。对于卖方来说,这些商品是代管商品。
(2)订货销售。
采用订货销售(即预收货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应在商品交付给买方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预收的款项确认为负债。
(3)委托代销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委托方应在商品已经由受托方售出,并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4)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
在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下销售商品时,应当在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将发票账单提交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5)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商品时,应考虑款项收取的保证程度,如企业确定款项能够收回,则可在商品交付时确认全部收入;如果不能保证收回款项,则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6)需要安装和检验。
当销售的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时,在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一般不应确认收入。只有在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检验完毕后,确认收入的实现。但在下列情况下,只要买主接受交货,即可确认收入:①安装程序本身较为简单,买方可以自己进行;②检验是为最终确定合同价格而必须进行的。也就是说,检验工作完成在合同签定或成交之前。
(7)买主有退货权。
采用买主有退货权的商品试销方式时,企业应在买方正式接受商品时或在退货期满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8)订购出版物。
订购出版物和类似资料销售(如报刊、杂志销售)时,如果涉及的资料或出版物在各期具有同样的价值,则应在资料发送的各期按直线法确认收入。如果资料的价值各期不同,则应按每期发送资料的价值占订购的所有资料的预计总价值的比例确认每期的收入。
(9)出口销售。
企业出口销售的商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口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10)进口的商品。
企业进口的商品,如进口企业与国内用户签订合同实行货到结算的,在货船到达我国港口取得外运公司的到达港通知并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时作为收入的实现;合同规定对国内实行单到结算的,凭国外账单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1)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消费用的商品;
(2)售给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 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公用事业等作为生产、经营使用的商品;
(3)售给批发零售贸易业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
(4)对国(境)外直接出口的商品;
商品销售总额不包括:
(1)出售本单位自用的废旧包装用品和其他废旧物质;
(2)未通过买卖行为付出的商品, 如随机构移交而交给其他单位的商品,借出的商品、交付代其他单位保管的商品,加工原料付出和赠送给其他单位的样品等;
(3)经本单位介绍,由买卖双方直接结算,本单位只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4)购贷退出的商品;
(5)商品损耗和损失。
(5)商品溢余。
什么是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过程中应该掌握哪些问题?
答:商品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中所取得的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这里的商品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的商品,如制造业生产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还包括企业为销售而购进的商品,如商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的各种为销售而购进的商品。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过程中应该掌握的问题是:(一)一般原则规定《企业会计制度》第五章第八十五条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八十六条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减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第八十七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数字。
(二)具体地确认时间在我国的商品交易中,由于存在着不同的结算方式和商品交接方式,企业应当分别不同情况确认商品销售的收入。
(1)交款提货销售。
在交款提货销售的情况下,通常是货款已经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买方时,无论商品是否发出,都作为收入的实现。这是因为,商品已经卖给买方,买方可以随时凭提货单提货,尚未发出的商品,尽管位置没有改变,但所有权实质上已经转移到买方手中。对于卖方来说,这些商品是代管商品。
(2)订货销售。
采用订货销售(即预收货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应在商品交付给买方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预收的款项确认为负债。
(3)委托代销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委托方应在商品已经由受托方售出,并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4)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
在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下销售商品时,应当在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将发票账单提交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5)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商品时,应考虑款项收取的保证程度,如企业确定款项能够收回,则可在商品交付时确认全部收入;如果不能保证收回款项,则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6)需要安装和检验。
当销售的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时,在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一般不应确认收入。只有在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检验完毕后,确认收入的实现。但在下列情况下,只要买主接受交货,即可确认收入:①安装程序本身较为简单,买方可以自己进行;②检验是为最终确定合同价格而必须进行的。也就是说,检验工作完成在合同签定或成交之前。
(7)买主有退货权。
采用买主有退货权的商品试销方式时,企业应在买方正式接受商品时或在退货期满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8)订购出版物。
订购出版物和类似资料销售(如报刊、杂志销售)时,如果涉及的资料或出版物在各期具有同样的价值,则应在资料发送的各期按直线法确认收入。如果资料的价值各期不同,则应按每期发送资料的价值占订购的所有资料的预计总价值的比例确认每期的收入。
(9)出口销售。
企业出口销售的商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口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10)进口的商品。
企业进口的商品,如进口企业与国内用户签订合同实行货到结算的,在货船到达我国港口取得外运公司的到达港通知并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时作为收入的实现;合同规定对国内实行单到结算的,凭国外账单向订货单位开出结算凭证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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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由企业出海规划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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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总额与销售收入都是指的销售收入,但二者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又有差异,如实行总价法核算销售收入时,销售总额就比销售收入大,在总价法下,企业让渡给购货人的现金折扣不在收入中抵减,只记作为了企业的融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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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将实现销售额360亿美元,销售收入将达到大约261亿美元。"此说法好象有矛盾啊!从增值税的理解上看,销售收入是含税的,销售额是不含税的。也就是说,销售收入应当大于销售额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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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总额-销售折扣(销售优惠额)=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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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八级说的很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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