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手机数据线插上电脑了。我的电脑里却没有显示出可移动磁盘。
但是我按QQ聊天框上的发送图片键。在里面就找到了可移动磁盘。也可以发送里面的图片或者东西给别人。但是我的电脑里就是一直找不到。我弄过右键管理设备管理器。还是没有用。意思还...
但是我按QQ聊天框上的发送图片键。在里面就找到了可移动磁盘。也可以发送里面的图片或者东西给别人。但是我的电脑里就是一直找不到。我弄过右键管理设备管理器。还是没有用。
意思还要在电脑上下个PC套件? 哎哟,脑壳都整昏了。我偏偏又是用这些东西的白痴。 展开
意思还要在电脑上下个PC套件? 哎哟,脑壳都整昏了。我偏偏又是用这些东西的白痴。 展开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1、首先确定U盘,和主板USB接口没有问题,可以在其它机器上试下,是不是U盘的问题,换到机箱的后置USB接口,看是不是USB接口的问题。
2、是否优化过删除了系统驱动包,看一下系统分区下C:\WINDOWS\Driver Cache文件夹里是否包含I386文件夹,如果没有,可以到其它的系统里复制一份过来,最好是相同的系统。同样,如果第一次使用U盘,系统会自动安装驱动,如果提示安装驱动失败,可以手动选择此目录安装。
3、2003服务器不会自动给移动设备分配盘符,主要表现为任务栏里出现移动设备图标,但我的电脑里没有移动设备的盘符,解决方法:右键点击我的电脑--管理,打开计算机管理,里面包含:系统工具,存储,服务和就用程序--点击存储--打开磁盘管理(本地)--会发现右侧显示出自己电脑的所有分区,还有一个磁盘分区前面没有盘符,这个就是移动设备了,右键点击一下这个分区,选择更改驱动器名和路径--添加--选择一个盘符,确认即可。当然其它的系统也可以这样解决。
如果确认不是上述问题的话,就是系统设置的问题,可以尝试下面的方法:
1、你的Windows XP必须采用NTFS文件系统。
在Windows资源管理器中,进入到“系统盘:\WINDOWS\inf”目录,找到名为“Usbstor.pnf”的文件,右键点击该文件,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属性”,然后切换到“安全”标签页,在“组或用户名称”框中选中当前用户名,例如“USER”,接着在“USER的权限”框中,取消选中“完全控制”后面的“拒绝”复选框,最后点击“确定”按钮。
2、点击“开始→运行”,输入regedit,打开注册表编辑器。依次展开“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urrentControlSet\Services\USBSTOR”,找到“Start”键,双击打开,其值若为4,修改为“3”,点击“确定”按钮后
2、是否优化过删除了系统驱动包,看一下系统分区下C:\WINDOWS\Driver Cache文件夹里是否包含I386文件夹,如果没有,可以到其它的系统里复制一份过来,最好是相同的系统。同样,如果第一次使用U盘,系统会自动安装驱动,如果提示安装驱动失败,可以手动选择此目录安装。
3、2003服务器不会自动给移动设备分配盘符,主要表现为任务栏里出现移动设备图标,但我的电脑里没有移动设备的盘符,解决方法:右键点击我的电脑--管理,打开计算机管理,里面包含:系统工具,存储,服务和就用程序--点击存储--打开磁盘管理(本地)--会发现右侧显示出自己电脑的所有分区,还有一个磁盘分区前面没有盘符,这个就是移动设备了,右键点击一下这个分区,选择更改驱动器名和路径--添加--选择一个盘符,确认即可。当然其它的系统也可以这样解决。
如果确认不是上述问题的话,就是系统设置的问题,可以尝试下面的方法:
1、你的Windows XP必须采用NTFS文件系统。
在Windows资源管理器中,进入到“系统盘:\WINDOWS\inf”目录,找到名为“Usbstor.pnf”的文件,右键点击该文件,在弹出菜单中选择“属性”,然后切换到“安全”标签页,在“组或用户名称”框中选中当前用户名,例如“USER”,接着在“USER的权限”框中,取消选中“完全控制”后面的“拒绝”复选框,最后点击“确定”按钮。
2、点击“开始→运行”,输入regedit,打开注册表编辑器。依次展开“HKEY_LOCAL_MACHINE\SYSTEM\CurrentControlSet\Services\USBSTOR”,找到“Start”键,双击打开,其值若为4,修改为“3”,点击“确定”按钮后
展开全部
我也遇到过,请你现在OVI套件,试试,找不到就是卡出现问题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智能手机是一定要有软件连接的,国产的机子一般都看得到。最好是用个读卡器把SD卡拿下来试一下就知道了
追问
我的手机是诺基亚5230。以前在这台电脑上都能找到。昨天突然想弄个什么东西时。连接上就发现不见了。
追答
要用PC套件的,到网上下一个就行了,我的电脑现在就有这个PC套件,网上下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