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的经纬度
地理坐标为东经129°39'50"—132°31'00",北纬47°03'30"—48°21'00"。
鹤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处小兴安岭东麓低山丘陵地区及松花江、黑龙江汇合处的平原地区。东至松花江与同江市一水相连,西邻伊春市,南与佳木斯市汤原县接壤,北部以黑龙江主航道为界与俄罗斯隔江相望。总土地面积为14684平方千米,其中市区4575平方千米。
扩展资料
鹤岗市历史沿革
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道,汤原县直辖于省,鹤岗地区仍属汤原县。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2月20日,成立兴山市政府,隶属鹤立县。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隶属合江省政府。10月,改隶鹤立县。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隶属合江省第四专员公署。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0月,隶属合江省政府。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合江省建制撤销并入松江省,兴山市属松江省;兴山市政府改称兴山市人民政府。11月24日,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兴山市改称鹤岗市,属松江省。
1954年8月,松江省建制撤销与黑龙江省合并,鹤岗市直属黑龙江省。
1955年,鹤岗市人民政府改称鹤岗市人民委员会。
1958年,鹤岗市为合江专员公署管辖。
1958年9月,成立“一市一社”的鹤岗人民公社,实行政、社、企合一体制,设鹤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鹤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与鹤岗市人民委员会一套班子,两个牌子。市人委各部门与矿务局各部门合署办公,组成公社管理机构。对上则仍保持原工作机构。
1960年12月10日,鹤岗市升格为地级市,设置西山、新街基、南山、兴山、兴安、大陆、东山、新一、新华9个市辖区。
1961年,政社分开,恢复鹤岗市人民委员会。
1962年,鹤岗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撤销新华区。
1966年2月,鹤岗市由黑龙江省直辖。
1987年11月6日,国函批准将佳木斯市的萝北县、绥滨县划归鹤岗市。
参考资料来源:鹤岗市人民政府网-地理特征
鹤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座落在小兴安岭与三江平原的缓冲地带,地处东经129°40′――132°31′,北纬47°4′――48°9′之间,鹤岗市东部、南部隔松花江与富锦市、佳木斯市相望,西部缘小兴安岭与伊春市接壤,北部界黑龙江与俄罗斯的比罗比詹州毗邻。版图面积14,600平方公里。鹤岗市区域辽阔,自然资源十分丰富。矿产资源种类繁多,储量丰富。已查明矿产资源20余种,其中尤以煤炭、石墨最为突出。
已探明的煤炭总储量达30亿吨,煤种主要为气煤和1/3焦煤。鹤岗市煤炭储量、产量和商品量均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是国家重要煤炭生产基地之一。
石墨资源得天独厚,储量约达6亿吨,开发前景十分可观。
另外黄金、大理石、石灰石等金属和非金属也有相当的储量和较高的开发价值。
鹤岗市地处三江平原和小兴安岭林区,耕地、森林资源也是鹤岗市的优势资源。耕地平坦,集中连片,土质肥沃,是我省重要的粮食产区,盛产大豆、水稻、玉米、小麦以及马铃薯、甜菜、烟草等粮食、经济作物,现有耕地37万公顷。森林资源丰富,木材品种齐全,林质优良。主要经济树种有红松、鱼鳞松、杨树、水曲柳、黄菠萝等,为木材生产和加工展示了美好的前景。
鹤岗市依山傍水,山水美丽,生态良好,野生动植物繁多,旅游资源丰富。广大山区、林区生存着马鹿、狍子、熊、野鸡等多种野生动物以及中草药、野生食用山产品。区域内江河、池塘、水库众多,鱼产丰富。"三花五罗"、鲟、鳇鱼等水产品驰名中外。
名山口岸,被批准为国家一级口岸。黑龙江沿岸、原始森林风光独特,景色宜人,是盛夏避暑和休闲旅游的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