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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运单据是指信用证要求的除汇票以外的所有单据(不限于运输单据)。装运单据是在租船装运过程之中,所用到的各种单据,一般有托运单、装货单和收货单三种。
提单内容有:提单编号、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装货港、目的地/卸货港、船名和航次、唛头及件号、货名及件数、重量和体积、运费到付/预付、正本提单的份数、船公司/代理人签章、承运人的批注、签发提单的时间和地点等。
从性质上讲是货物所有权凭证,通常做成正本三份,副本两份,有正反面条款,船公司根据卖方/货代的托运委托制作(有些受益人自制提单后交承运人签署)。
单据名称多数情况下为Ocean/MarineBillofLading,各国船公司的提单格式、内容和遵循的规则基本统一。
信用证或合同中常见要求为: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marine 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或to order of xxx)and blank endorsed marked“freight prepaid/collect”,notify applic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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