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执法 对贴封条有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需要什么法律文书。急!!谢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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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封条是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
贴上去就完事了
但是行政查封是由严格的程序要求的
1、确定你机关有查封的权力
2、报请本机关负责人批
3、开出查封通知书
4、到现场告知当事人,查封的原因和事实,并告知其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4、当场清点被查封的财物,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通知书
贴上去就完事了
但是行政查封是由严格的程序要求的
1、确定你机关有查封的权力
2、报请本机关负责人批
3、开出查封通知书
4、到现场告知当事人,查封的原因和事实,并告知其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4、当场清点被查封的财物,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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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
一、概念、依据及适用范围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对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之前,报请主管领导批准的文书。该文书属内部工作文书。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二 条 第一款规定:“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应当填写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这些都是制作《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的法律依据。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的制作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出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之前必须经过的程序,未经审批出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在程序上是不完备的。
二、制作内容及方法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包括文书名称和文书编号。
⒈ 文书名称。即《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
⒉ 文书编号。其形式为:(地区简称)药(或械)登保审字〔年份〕××号。
(二)正文。包括案由、当事人情况、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特定项目、承办人签署及日期。
⒈ 案由。应与该案件《立案申请表》填写内容相同。
⒉ 当事人情况。一是填写当事人名称:当事人是单位的,填写其全称;是个人的,填写其姓名。二是填写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三是填写当事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⒊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特定项目。包括:
(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种类。一般可分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药品标签、制药(械)工具名称、证据等,执法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填写。
(2)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法律依据。即《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3)保存地点。可为原地保存或者异地保存,并填写实际保存的详细地点。注意不要将保存地点写成地址,保存地点应体现保存地址内的具体方位,比地址更具体,如“××市×路×号××公司第×号仓库”。
(4)保存条件。根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不同要求加以注明:如为药品,不同的药品有不同的要求,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各药品贮藏项下的规定进行保存,一般有以下贮存方式:遮光、密闭、密封、熔封或严封、阴凉处、凉暗处、冷处等,没有特别注明的,则为室温或常温。同时,注明保存药品的相对湿度。
(5)承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三)尾部。包括:
⒈ 审批意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对当事人的物品是否同意先行登记保存的批示。
⒉ 主管领导签署及年月日。
三、制作注意事项
(一)本文书须与《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及《封条》一起配套使用,才能完成保存证物措施。即根据本文书审批意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后,对需保存物品加贴封条。对已排除涉嫌的案件当事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其出具《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二)因特殊情况,药品监督执法人员需现场制作《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的,应当在该文书下发后24小时内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并补办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手续。
四、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
( ) 登保审[ ] 号
━━━━━━━━━━━━━━━━━━━━━━━━━━━━━━━━━━━━━━━
案 由: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拟对该单位(人)有
关物品予以登记保存。
保存地点:
保存条件:
承办人: __________ 、 __________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五、实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
(×)药登保审〔2003〕8号
━━━━━━━━━━━━━━━━━━━━━━━━━━━━━━━━━━━━━━━
案 由:涉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当事人: ××市百货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方××
地 址: ××市×路×号 联系方式:电话××××××××
━━━━━━━━━━━━━━━━━━━━━━━━━━━━━━━━━━━━━━━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种类: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拟对该单位(人)有
关物品予以登记保存。
保存地点:原地保存(××市××路××号××市百货公司副食品柜)。
保存条件:常温、相对湿度45%——75%。
承办人:夏×× 、 黄××
2003年7 月4日
审批意见:
同意对××市百货公司药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主管领导:向 × ×
2003年7 月4日
第八节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一、概念、依据及适用范围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对其有关物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的文书。该文书是采取保存证据措施时使用的文书,与《(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和《封条》配套使用,属证据类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有明确规定,在本篇第七节《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中已作叙述。《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时,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因此,该文书制作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是证据保全措施文书,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案件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而先行保全证物时使用,具有强制性和执行性。但与本篇第十节将要介绍的《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有所不同。
第一,文书种类不同。《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属于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目的是为了保存案件证据。《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文书,目的是通过对物品(药品或医疗器械等)的控制,防止这些物品的危害性产生或进一步扩大。
第二,法律依据不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作《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而制作《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是依据单行的药品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与《药品管理法》区别在于,前者为普通法,具有普遍行政执法效力,后者为特别法,只对特殊情形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适用程序不同。《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必须是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开始后才能使用;而《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既可在日常药品监督检查工作中使用,也可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过程中使用。
第四,适用的情形不同。《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必须在案件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使用,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过程中,该案件证据可能是具体的物品(药品或医疗器械),也可能是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资料(如当事人购、销假劣药品发票、合同等);而《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只适用于《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如《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已经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或者可能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产品及有关资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第五,期限及效力不同。《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的有效期限为七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对保存的证物作出处理决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或不进行行政处罚。对不需进行行政处罚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制作《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的有效期限根据不同的药品法律法规,有不同的规定。如《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应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必须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该处理决定是指对当事人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需立案的,按《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解除强制措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对查封、扣押的医疗器械及有关资料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时限,但《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已作时限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形对查封、扣押的医疗器械及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六,当事人的权利不同。当事人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不服的,则不存在这样的权利。
综合以上几点可以说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证据登记保存制度和药品监督法律法规有行政强制措施手段的规定,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具体的实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中的作用并不影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行使强制措施权。对有权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现行药品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如某单位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合格药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经立案后,在决定行政处罚之前,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措施。
二、制作内容及方法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并设签收栏。
(一)首部。包括:
⒈ 文书名称。即《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⒉ 文书编号。其形式为:(地区简称)药(或械)登保通〔年份〕××号。
(二)正文。包括单位(或个人)名称、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法律依据、保存地点和条件等内容。单位(或个人)名称要写全称,其他内容按《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相关内容逐一填写。
(三)尾部。包括部门印章和制发日期。
(四)签收。签收栏由当事人填写,固定格式为:“本通知书已于××年×月×日×时×分收到”,并由接收人签字。
三、制作注意事项
(一)本文书与《(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配套使用,但对登记保存物品数量较少的,可直接在本文书“附: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下写明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品名、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数量、单价、包装及备注等相关内容,由当事人在登记保存物品后面签字,并注明“物品品种、数量经核对无误”的字样,执法人员签字。
(二)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
⒈ 将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送交有关单位检验;
⒉ 认定违法行为的,应对当事人实施包括没收有关物品在内的行政处罚;
⒊ 不构成违法行为且不属于违法物品的,应向当事人归还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制作《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四、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 ) 登保通[ ] 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
的有关物品(见《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予以登记保存。未经本局批准,不得使用、
销毁或者转移。
保存地点:
保存条件:
附件: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公 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五、实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 × )药登保通 〔2003 〕8号
━━━━━━━━━━━━━━━━━━━━━━━━━━━━━━━━━━━━━━━
××市百货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
的有关物品(见《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予以登记保存。未经本局批准,不得使用、
销毁或者转移。
保存地点:原地保存(××市××路××号××市百货公司副食品柜)
保存条件:常温、相对湿度45%——75%。
附件: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公 章)
2003 年7 月4 日
本通知书已于 2003 年 7 月 4 日 15 时 45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方××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第九节 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
一、概念、依据及适用范围
《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行使查封扣押物品措施之前,报请主管领导批准的文书。该文书属内部工作文书。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已经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或者可能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产品及有关资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予以查封、扣押。”《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二 条 第二款规定:“执法人员在查封、扣押物品前应当填写《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这些 都是制作《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的法律依据。
《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的制作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之前必须经过的程序,未经审批出具《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在程序上是不完备的。
二、制作内容及方法
《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包括:
⒈ 文书名称。即《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
⒉ 文书编号。其形式为:(地区简称)药(或械)查扣审〔年份〕××号。
(二)正文。包括案由、当事人情况、查封扣押物品特定项目、承办人签署及日期。
⒈ 案由。
⒉ 当事人情况。一是填写当事人名称:当事人是单位的,填写其全称;是个人的,填写其姓名。二是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三是填写当事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⒊ 查封扣押物品特定项目。包括:
(1)查封、扣押物品的法律依据。即《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查封、扣押物品的不同类别加以引用。
(2)查封、扣押物品保存地点。可为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并填写实际封存的详细地点。注意不要将封存地点写成地址,封存地点应体现封存地址内的具体方位,比地址更具体,如“××市×路×号××公司第×号仓库”。
(3)保存条件。根据查封、扣押物品的不同要求加以注明:如为药品,不同的药品有不同的要求,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各药品贮藏项下的规定进行保存,一般有以下贮存方式:遮光、密闭、密封、熔封或严封、阴凉处、凉暗处、冷处等,没有特别注明的,则为常温或室温。同时,注明保存药品的湿度。注明物品的保存条件,就可反映查封、扣押物品的真实状况。
(4)承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三)尾部。包括:
⒈ 审批意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对当事人的物品是否同意查封扣押的批示。
⒉ 主管领导签署及年月日。
三、制作注意事项
(一)本文书须与《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查封扣押物品)物品清单》及《封条》一起配套使用,才能完成行政强制措施。即根据本文书审批意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后,对需查封扣押物品加贴封条。
(二)因特殊情况,药品监督执法人员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下发24小时内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并补办审批手续。
四、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
( ) 查扣审[ ] 号
案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
三十一条,该单位(人)违法
拟予以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地点: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条件:
承办人:__________ 、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五、实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
(×)药 查扣审〔2003〕5号
案 由: 涉嫌违法经营、使用冻干组织胺丙种球蛋白案
当事人: ××市卫生防疫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谢××
地 址: ××市××街××号 联系方式: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该单位(人)违法 经营、使
用的冻干组织胺丙种球蛋白 拟予以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地点:异地封存(××市××路××号××公司仓库)。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条件:冷处(2℃—10℃)。
承办人:刘×× 、杨×× 2003年 8 月17 日
审批意见:
同意对××市卫生防疫站经营、使用的冻干组织胺丙种球蛋白予以查封、扣押。
主管领导: 宋××
2003年 8 月17 日
一、概念、依据及适用范围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对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之前,报请主管领导批准的文书。该文书属内部工作文书。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二 条 第一款规定:“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应当填写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这些都是制作《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的法律依据。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的制作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出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之前必须经过的程序,未经审批出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在程序上是不完备的。
二、制作内容及方法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包括文书名称和文书编号。
⒈ 文书名称。即《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
⒉ 文书编号。其形式为:(地区简称)药(或械)登保审字〔年份〕××号。
(二)正文。包括案由、当事人情况、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特定项目、承办人签署及日期。
⒈ 案由。应与该案件《立案申请表》填写内容相同。
⒉ 当事人情况。一是填写当事人名称:当事人是单位的,填写其全称;是个人的,填写其姓名。二是填写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三是填写当事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⒊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特定项目。包括:
(1)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种类。一般可分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药品标签、制药(械)工具名称、证据等,执法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填写。
(2)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法律依据。即《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3)保存地点。可为原地保存或者异地保存,并填写实际保存的详细地点。注意不要将保存地点写成地址,保存地点应体现保存地址内的具体方位,比地址更具体,如“××市×路×号××公司第×号仓库”。
(4)保存条件。根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不同要求加以注明:如为药品,不同的药品有不同的要求,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各药品贮藏项下的规定进行保存,一般有以下贮存方式:遮光、密闭、密封、熔封或严封、阴凉处、凉暗处、冷处等,没有特别注明的,则为室温或常温。同时,注明保存药品的相对湿度。
(5)承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三)尾部。包括:
⒈ 审批意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对当事人的物品是否同意先行登记保存的批示。
⒉ 主管领导签署及年月日。
三、制作注意事项
(一)本文书须与《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及《封条》一起配套使用,才能完成保存证物措施。即根据本文书审批意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后,对需保存物品加贴封条。对已排除涉嫌的案件当事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其出具《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二)因特殊情况,药品监督执法人员需现场制作《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的,应当在该文书下发后24小时内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并补办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手续。
四、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
( ) 登保审[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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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拟对该单位(人)有
关物品予以登记保存。
保存地点:
保存条件:
承办人: __________ 、 __________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五、实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
(×)药登保审〔2003〕8号
━━━━━━━━━━━━━━━━━━━━━━━━━━━━━━━━━━━━━━━
案 由:涉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当事人: ××市百货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方××
地 址: ××市×路×号 联系方式:电话××××××××
━━━━━━━━━━━━━━━━━━━━━━━━━━━━━━━━━━━━━━━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种类: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拟对该单位(人)有
关物品予以登记保存。
保存地点:原地保存(××市××路××号××市百货公司副食品柜)。
保存条件:常温、相对湿度45%——75%。
承办人:夏×× 、 黄××
2003年7 月4日
审批意见:
同意对××市百货公司药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主管领导:向 × ×
2003年7 月4日
第八节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一、概念、依据及适用范围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对其有关物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的文书。该文书是采取保存证据措施时使用的文书,与《(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和《封条》配套使用,属证据类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有明确规定,在本篇第七节《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中已作叙述。《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时,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因此,该文书制作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是证据保全措施文书,适用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案件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而先行保全证物时使用,具有强制性和执行性。但与本篇第十节将要介绍的《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有所不同。
第一,文书种类不同。《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属于药品监督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目的是为了保存案件证据。《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文书,目的是通过对物品(药品或医疗器械等)的控制,防止这些物品的危害性产生或进一步扩大。
第二,法律依据不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作《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而制作《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是依据单行的药品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与《药品管理法》区别在于,前者为普通法,具有普遍行政执法效力,后者为特别法,只对特殊情形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适用程序不同。《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必须是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开始后才能使用;而《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既可在日常药品监督检查工作中使用,也可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过程中使用。
第四,适用的情形不同。《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必须在案件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使用,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过程中,该案件证据可能是具体的物品(药品或医疗器械),也可能是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资料(如当事人购、销假劣药品发票、合同等);而《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只适用于《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如《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已经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或者可能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产品及有关资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第五,期限及效力不同。《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的有效期限为七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对保存的证物作出处理决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或不进行行政处罚。对不需进行行政处罚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制作《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的有效期限根据不同的药品法律法规,有不同的规定。如《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应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必须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该处理决定是指对当事人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需立案的,按《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及时解除强制措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对查封、扣押的医疗器械及有关资料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时限,但《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已作时限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形对查封、扣押的医疗器械及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六,当事人的权利不同。当事人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不服的,则不存在这样的权利。
综合以上几点可以说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证据登记保存制度和药品监督法律法规有行政强制措施手段的规定,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具体的实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中的作用并不影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行使强制措施权。对有权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现行药品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如某单位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合格药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经立案后,在决定行政处罚之前,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措施。
二、制作内容及方法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并设签收栏。
(一)首部。包括:
⒈ 文书名称。即《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⒉ 文书编号。其形式为:(地区简称)药(或械)登保通〔年份〕××号。
(二)正文。包括单位(或个人)名称、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法律依据、保存地点和条件等内容。单位(或个人)名称要写全称,其他内容按《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相关内容逐一填写。
(三)尾部。包括部门印章和制发日期。
(四)签收。签收栏由当事人填写,固定格式为:“本通知书已于××年×月×日×时×分收到”,并由接收人签字。
三、制作注意事项
(一)本文书与《(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配套使用,但对登记保存物品数量较少的,可直接在本文书“附: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下写明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品名、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数量、单价、包装及备注等相关内容,由当事人在登记保存物品后面签字,并注明“物品品种、数量经核对无误”的字样,执法人员签字。
(二)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
⒈ 将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送交有关单位检验;
⒉ 认定违法行为的,应对当事人实施包括没收有关物品在内的行政处罚;
⒊ 不构成违法行为且不属于违法物品的,应向当事人归还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制作《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四、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 ) 登保通[ ] 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
的有关物品(见《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予以登记保存。未经本局批准,不得使用、
销毁或者转移。
保存地点:
保存条件:
附件: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公 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五、实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
( × )药登保通 〔2003 〕8号
━━━━━━━━━━━━━━━━━━━━━━━━━━━━━━━━━━━━━━━
××市百货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
的有关物品(见《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予以登记保存。未经本局批准,不得使用、
销毁或者转移。
保存地点:原地保存(××市××路××号××市百货公司副食品柜)
保存条件:常温、相对湿度45%——75%。
附件: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公 章)
2003 年7 月4 日
本通知书已于 2003 年 7 月 4 日 15 时 45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方××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第九节 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
一、概念、依据及适用范围
《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行使查封扣押物品措施之前,报请主管领导批准的文书。该文书属内部工作文书。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已经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或者可能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产品及有关资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予以查封、扣押。”《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二 条 第二款规定:“执法人员在查封、扣押物品前应当填写《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这些 都是制作《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的法律依据。
《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的制作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之前必须经过的程序,未经审批出具《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在程序上是不完备的。
二、制作内容及方法
《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包括:
⒈ 文书名称。即《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
⒉ 文书编号。其形式为:(地区简称)药(或械)查扣审〔年份〕××号。
(二)正文。包括案由、当事人情况、查封扣押物品特定项目、承办人签署及日期。
⒈ 案由。
⒉ 当事人情况。一是填写当事人名称:当事人是单位的,填写其全称;是个人的,填写其姓名。二是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三是填写当事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⒊ 查封扣押物品特定项目。包括:
(1)查封、扣押物品的法律依据。即《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根据查封、扣押物品的不同类别加以引用。
(2)查封、扣押物品保存地点。可为就地封存或者异地封存,并填写实际封存的详细地点。注意不要将封存地点写成地址,封存地点应体现封存地址内的具体方位,比地址更具体,如“××市×路×号××公司第×号仓库”。
(3)保存条件。根据查封、扣押物品的不同要求加以注明:如为药品,不同的药品有不同的要求,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各药品贮藏项下的规定进行保存,一般有以下贮存方式:遮光、密闭、密封、熔封或严封、阴凉处、凉暗处、冷处等,没有特别注明的,则为常温或室温。同时,注明保存药品的湿度。注明物品的保存条件,就可反映查封、扣押物品的真实状况。
(4)承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三)尾部。包括:
⒈ 审批意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对当事人的物品是否同意查封扣押的批示。
⒉ 主管领导签署及年月日。
三、制作注意事项
(一)本文书须与《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查封扣押物品)物品清单》及《封条》一起配套使用,才能完成行政强制措施。即根据本文书审批意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后,对需查封扣押物品加贴封条。
(二)因特殊情况,药品监督执法人员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下发24小时内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并补办审批手续。
四、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
( ) 查扣审[ ] 号
案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
三十一条,该单位(人)违法
拟予以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地点: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条件:
承办人:__________ 、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五、实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
(×)药 查扣审〔2003〕5号
案 由: 涉嫌违法经营、使用冻干组织胺丙种球蛋白案
当事人: ××市卫生防疫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谢××
地 址: ××市××街××号 联系方式: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该单位(人)违法 经营、使
用的冻干组织胺丙种球蛋白 拟予以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地点:异地封存(××市××路××号××公司仓库)。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条件:冷处(2℃—10℃)。
承办人:刘×× 、杨×× 2003年 8 月17 日
审批意见:
同意对××市卫生防疫站经营、使用的冻干组织胺丙种球蛋白予以查封、扣押。
主管领导: 宋××
2003年 8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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