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帮我做下下面的题目 20

《特许经营法律实务》小组案例分析一2009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 《特许经营法律实务》小组案例分析一

2009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时付款。
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
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作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
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
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要求: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2009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
2、2009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展开
 我来答
三当起0i
2013-07-12
知道答主
回答量:2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764
展开全部
【答案】 1属于要约。 《合 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 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 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乙的回函属于新 要约。 《合同法》规定对于要约内容的实质性改动属于 新要约。本案例中乙公司回函 8 若能每吨价格降低200元 我公司要货3000吨。若甲公司有意向请于2007年7月31 日之前回复。其中对价格的变化属于合同主要内容的变化 所以属于新要约。 3乙的理由不成立。乙在新要约中有承 诺期限乙不能撤销要约。 《合同法》明确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 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 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本案例 中乙公司回函若甲公司有意向请于2007年7月31日之前回 复。甲公司于2007年7月26日之前回复同意乙公司条件每 吨价格降低200元。所以乙的理由不成立。乙在新要约中 有承诺期限乙不能撤销要约。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