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现在能不能异地注销?
异地可以注销。
建议不再使用的银行卡及时注销,有好多客户不重视银行账户,认为自己把不用的卡直接一扔就完事了,殊不知个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依旧一直存在,按照现行制度,一个客户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张I类账户银行卡,如果系统内有之前开立的账户未注销,那么就再不能开立I类账户。
扩展资料
信用卡销户
信用卡销户是您不打算继续使用情况下必须要做的,如果没有销户,银行会按年收取信用卡的年费。
在卡没有透支的情况下,随时可以申请销户。
如果您的卡片没有到期,需要先提出申请,隔一定天后再到银行办理销户;
如果卡片已经过了有效期,且账户余额为零,那么可以直接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销户手续。
销户时,应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卡片,如果本人不方便办理销户手续,可以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委托人(本人)书写的委托书,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办销户业务。
信用卡销户时如果您的卡没有到期,有的银行[2] 规定,需要到指定网点办理收卡业务,隔一定时间后(最长为30天)再来办理正式销户手续。这主要是因为持卡人在销户前如果做过手工压卡交易,在销户时商户还未将压卡单交至银行入账,持卡人就已经销户了,这样银行就无法正常清算;另一方面如果持卡人在境外消费或取现,有可能几天以后才能清算,如果立即做销户,也会影响银行的正常清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销户
异地可以注销。
建议不再使用的银行卡及时注销,有好多客户不重视银行账户,认为自己把不用的卡直接一扔就完事了,殊不知个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依旧一直存在,按照现行制度,一个客户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张I类账户银行卡,如果系统内有之前开立的账户未注销,那么就再不能开立I类账户。
扩展资料:
销户是指撤销开户单位银行帐户的简称。
由于单位机构的撤销、合并或迁移等原因,要求注销银行帐户时,应向其开户行办理销户手续。
销户时,单位必须同银行核对存 (贷) 款帐户余额,然后凭单位开出的有关凭证将存款 (贷款) 余额结清,同时交回各种空白重要凭证。
销户后,由于未交回空白重要凭证而产生的一切问题,应由销户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活期储蓄存款户要求结清帐户时,要收回存折注销。
销户规定
1、只有活期子账户、且申请过网上银行专业版的一卡通,目前可以通过专业版办理销户,销户时若卡内有余额,仅支持向销户一卡通本人名下其他一卡通户口的转账。
【路径】:登陆专业版,点击"账户管理"-"卡片管理"-"一卡通销户"。
一卡通存在以下情况无法在专业版办理销户:
① 存在非活期结算账户的一卡通;
② 关联卡配折、一闪通、贵宾登机卡、云支付卡和附属卡的一卡通;
③ 处于户口冻结,或挂失状态,或防伪换卡,或损坏换卡的一卡通。
2、若不符合上述专业版销户的规定,请您本人持一卡通在全行任意网点办理,销户时须刷卡和输入取款密码,且要关闭相应功能后才能成功办理【注:刚刚开户的一卡通也可以办理销户】;
销户允许代办,但户口中含有必须客户本人方可办理撤销、关闭的协议、功能的除外; 同城办理销户不收费,若您账户里有资金,办理异地销户会收取0.5%,最低0元,最高50元的异地通存通兑手续费,没有资金则不会收取;
如您需销户的借记卡丢失,应先办理书面挂失后再办理销户,无法用身份证办理销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销户
银行卡可以在异地注销。
没有规定银行卡必须在开户行才可以注销,异地可以注销(如果银行卡有签约的网银、水电煤气电话费的代扣、有证券签约、基金签约、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签约等等理财功能,建议取消上述功能后再注销)。
扩展资料:
银行卡异地销户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你可以去网上找一下个银行的客服电话,打相应的客服电话可以帮助你把银行卡注销,但是你在销卡的时候要记得将自己的卡里面的钱转到别的银行卡上面,或者全部取出来。
如果你的银行卡是借记卡,那么你不用担心不销卡,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当卡里面没钱后,银行会将银行卡自动冻结,过一段时间银行卡会自动注销,不同银行的时间不一样。
如果你人在开户地话,那么你也可以带上你的身份证,到任何一家相应的银行的柜台办理销卡,很方便的。
根据各大银行的规定,外地银行卡无法在本地进行注销。因此,只需要将卡里面的钱转到其他的银行卡或者将银行卡里面的资金取走就行,过上1年之后就会自动注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销户
银行卡异地能否注销,各银行的规定稍有差别。
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该银行是可以异地注销的:
1、网银:如账户余额小于300元,客户可登录个人网银,选择“全部-银行卡.账户-账户服务-小额账户销户”功能,按页面提示尝试注销储蓄卡;
2、营业网点:请客户本人持财富卡、理财金卡、e时代卡或一卡一折灵通卡(同时携带配套存折)到全国任意营业网点办理销卡,不可代办。如您卡内余额大于5万元(含),或需办理卡内账户调整、注销协议,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大额取款请提前联系网点预约。
注:中职学生资助卡和军人保障卡的注销手续略有不同。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便利个人Ⅱ类银行结算账户、Ⅲ类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Ⅱ、Ⅲ类户)开户
(一)2018年6月底前,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应当实现在本银行柜面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远程视频柜员机、智能柜员机等电子渠遒办理个人Ⅱ、Ⅲ类户开立等业务。2018年12月底前,其他银行应当实现上述要求。
(二)个人通过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验证方式登录电子渠道开立Ⅱ、Ⅲ类户时,如绑定本人本银行Ⅰ类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开立的,且确认个人身份资料或信患未发生变化的,开立Ⅱ、Ⅲ类户时无需个人填写身份信息、出示身份证件等。
银行电子渠道采用的数字证书或生成电子签名过程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金融电子认证规范(JR/T 0118-2015)等有关规定。
(三)银行在为个人开立Ⅰ类户时,应当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引导个人同时开立Ⅱ、Ⅲ类户。
(四)银行为已经本银行面对面核实身份且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影印件或者影像等资料的个人开立Ⅱ、Ⅲ类户时,如个人身份证件未发生变化的,可复用已有留存资料,不需重复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影印件或者影像等。
(五)银行为个人开立Ⅲ类户时,应当按照账户实名制原则通过绑定账户验证开户人身份,当同一个人在本银行所有Ⅲ类户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达到5万元(含)以上时,应当要求个人在7日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影印件或影像,登记个人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证件有效期等其他身份基本信息。个人在7日内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身份信息的,银行应当中止该账户所有业务。
(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同一银行法人为同一个人开立Ⅱ类户、Ⅲ类户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