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期,怎么辞职???
在乡政府工作,一个月上30天班,也就二千块钱,自己有事请假,领导也不批,这年头,到哪赚不到二千块钱,真不想在这呆了,请内行的兄弟姐妹们支个招,万分感激!在当时的招考公告上...
在乡政府工作,一个月上30天班,也就二千块钱,自己有事请假,领导也不批,这年头,到哪赚不到二千块钱,真不想在这呆了,请内行的兄弟姐妹们支个招,万分感激!
在当时的招考公告上,确实有最低服务期五年的规定,但转正后没有签订合同。我该怎么办啊,真的是考虑再三决定辞职了! 展开
在当时的招考公告上,确实有最低服务期五年的规定,但转正后没有签订合同。我该怎么办啊,真的是考虑再三决定辞职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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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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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首先公务员不适用《劳动法》。或者说,《劳动法》是一般法,《公务员法》是特殊法,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就算出现纠纷,也不是上诉法院,而是行政监察机关。
但是,楼主,想想当时考上多不容易啊,真的要辞吗?
感觉是你和领导关系不好吧。试试协调一下~
真要走是没问题的,行政监察机关不值得为这个来难为你,除非要针对你。
还有,你在哪省得乡?这么穷的?
但是,楼主,想想当时考上多不容易啊,真的要辞吗?
感觉是你和领导关系不好吧。试试协调一下~
真要走是没问题的,行政监察机关不值得为这个来难为你,除非要针对你。
还有,你在哪省得乡?这么穷的?
追问
在江西一个镇政府,这里根本就不讲劳动法,一个月工作30天也就算了,还经常要加晚班,把青春耗在这种地方,真不值得。现在快满两年了,我不想把剩下三年也耗在这里了
追答
我身边就有干一年就走的 。。。你问符合规定吗?当然不符合!
所以我觉得网上看的别人经历,还有甚至法律规定,都只是借鉴~
最最重要是你的领导是不是会针对你!还有当地对此的一贯态度~
建议在非正式场合与相关领导友善的聊一聊。
除非太僵了,不然都放行的。
进来困难,大家都盯着;出去么,放鞭炮欢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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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走,管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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